曾男與女友(約二十餘歲)交往多時,去年九月間兩人到台北市北投區的溫泉旅館泡湯,濃情蜜意時,曾男用手機拍下兩人的性愛影片留存,不料兩個月後,兩人因故爭吵分手,曾男心生不滿,竟將兩人的性愛影片上傳至某國際知名的色情網站上,還附上女友的臉書帳號連結。(擷取自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