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神靈盤旋在空中,是那些賜予、奪走少男少女愛情的諸神,指定奧賓仔該和吉妮卡約會。奧賓仔是新來的男生,雖然個子不高,但英俊漂亮。他是從恩蘇卡的大學附屬中學轉學來的,沒過幾天,大家都聽說了有關他母親的沸沸傳言。她同一個男人打架,那也是恩蘇卡的一位教授,真正的打架,揮拳掄掌,結果她還贏了,甚至撕破了那人的衣服,因此她被停職兩年,搬到拉各斯,直至她可以回去為止。這是個非比尋常的故事:市集上的女人打架,發了瘋的女人打架,可不會是當教授的女人。給人印象冷靜內向的奧賓仔,使那則故事益發讓人好奇。他很快被納入神氣活現、肆意耍酷的男生幫派中——那群「大人物」。他和他們在走廊裡閒蕩,集會時和他們一起站在禮堂後面。他們中沒有人把襯衫塞到褲子裡,為此,他們總是被老師責罰,光榮的責罰,可奧賓仔每天到校時都把襯衫整齊地塞到褲子裡,沒多久,所有的「大人物」也把襯衫塞進去了,甚至包括卡約德·達席爾瓦,他們所有人中最酷的那個。
  卡約德每個假期都住在他父母英國的房子裡,伊菲麥露見過照片,那看上去宏偉威嚴。他的女朋友英卡和他一樣——她也經常去英國,住在伊科伊[19],講話帶英國口音。她是他們年級裡最受歡迎的女生,她的書包是用厚實的皮革所製,上面印著姓名首字母組成的花押字,她的涼鞋永遠和其他人的不一樣。第二受歡迎的女生是吉妮卡,伊菲麥露的好友。吉妮卡不經常出國,因而也沒有英卡那樣的距離感,但她有焦糖色的皮膚和波浪般的頭髮,當她不編辮子時,那頭髮垂至脖子,而不像非洲爆炸頭似的根根豎著。每年,她被選為他們年級最漂亮的女生,她會自嘲地說:「那都是因為我是混血兒。我怎麼可能比扎伊納布更美呢?」
  因此,照事物的自然規律,神靈應該把奧賓仔和吉妮卡配成一對。卡約德準備趁父母去倫敦時抓緊在他們的客屋舉辦一個派對。他告訴吉妮卡:「我打算在派對上把你介紹給我的哥們仔德。」
  「他人不錯。」吉妮卡說,面帶微笑。
  「但願他沒遺傳到他母親的打架基因哦。」伊菲麥露揶揄道。看見吉妮卡對一個男生感興趣是件喜事;學校裡的幾乎每個「大人物」都曾試圖和她交往,可沒有一個長久的;奧賓仔似乎性情文靜,和她很相配。
  伊菲麥露和吉妮卡一同抵達,派對才剛開始,舞池裡沒有人,男生拿著磁帶到處跑,羞澀和尷尬還未消除。每次到卡約德家來時,伊菲麥露都幻想住在這裡是什麼感覺,在伊科伊,在一座優美典雅、鋪滿礫石的庭院內,有身穿白制服的僕人。
  「看見卡約德和那個新傢伙在一起。」伊菲麥露說。
  「我不要看,」吉妮卡說,「他們過來了嗎?」
  「是的。」
  「我的鞋子真緊。」
  「你可以穿著勒緊的鞋子跳舞。」伊菲麥露說。
  兩個男生到了她們面前。奧賓仔似乎穿得過於隆重,一件厚燈芯絨夾克,而卡約德穿的是T恤和牛仔褲。
  「嗨,寶貝們!」卡約德說。他高個子,四肢修長,舉止中帶著公子哥的灑脫。「吉妮卡,這是我的朋友奧賓仔。仔德,這是吉妮卡,上帝為你安排的女王,假如你準備下手的話!」他得意地一笑,已有幾分醉意,金童正在撮合一段良緣。
  「嘿。」奧賓仔對吉妮卡說。
  「這是伊菲麥露,」卡約德說,「人又稱伊菲絲柯。她是吉妮卡的護花使者。你要是胡來,她可饒不了你。」
  他們全都適時地笑起來。
  「嘿。」奧賓仔說。他的目光與伊菲麥露的碰上,停住,遲遲不挪開。
  卡約德在閒話家常,告訴奧賓仔,吉妮卡的父母也是大學教授。「所以你們兩人都出自書香門第。」卡約德說。奧賓仔本該接話,開始和吉妮卡交談,卡約德則會離開,伊菲麥露也離開,神靈的意願將實現。可奧賓仔幾乎不講話,任卡約德繼續把話題接下去,卡約德的聲音漸漸聒噪起來,並三不五時瞄一眼奧賓仔,彷彿催他趕緊表現。伊菲麥露不確定事情何時起了變化,但就在那些瞬間,在卡約德談天說地時,某些奇怪的事發生了。她內心一陣悸動,一道曙光。突然之間,她發現自己想要和奧賓仔呼吸同樣的空氣。她亦敏銳地感知到現在,此刻,錄音機裡傳出的托尼·布萊克斯頓的歌聲,無論快慢,那就是不走,或搖晃我吧,卡約德父親的白蘭地的味道,那是從主屋偷拿出來的,還有刮擦得她腋下發痛的緊身白襯衫。烏茱姑姑讓她把襯衫的下襬繫起來,在肚擠處紮成一個鬆鬆的蝴蝶結,此刻她疑惑那是否真的時髦,或是自己是否看起來很傻。
  音樂突然停了。卡約德說:「我就來。」遂離開去檢查哪裡出了問題,在新降臨的沉默中,吉妮卡撥弄著套在手腕上的金屬手鐲。
  奧賓仔的目光再次與伊菲麥露的相遇。
  「你穿著那件夾克不熱嗎?」伊菲麥露問。問題在她還沒來得及克制住自己前就冒出口,因為她如此習慣了唇尖舌利,等著看男生眼中的驚恐。可他卻面帶笑容。他似乎覺得好笑。他不怕她。
  「非常熱,」他說,「但我是個鄉下的土包子,這是我頭一回參加城裡人的派對,所以你得擔待我。」慢慢地,他脫去夾克,在那肘部有補丁的綠外套下面,他穿了一件長袖襯衫。「現在,我得隨身帶著這件夾克了。」
  「我可以幫你拿,」吉妮卡提出,「別理伊菲,這件夾克蠻好的。」
  「多謝,可不用擔心。應該罰我自己拿的,誰叫我把它穿來了呢。」他看著伊菲麥露,眼中射出光芒。
  「我不是那個意思,」伊菲麥露說,「只是這間屋子這麼熱,那件夾克看上去很厚。」
  「我喜歡你的聲音。」他說,差點打斷她的話。
  而她,從未慌過神的她,低沉而沙啞地說:「我的聲音?」
  「對。」
  音樂響了起來。「我們來跳舞吧?」他問。
  她點頭。
  他拉起她的手,然後朝吉妮卡微微一笑,彷彿是對著一個現已完成任務的友好的女伴。伊菲麥露認為米爾斯—布恩出版社的言情小說幼稚可笑,她和她的朋友有時會演繹裡面的故事,伊菲麥露或阮伊奴豆扮男主角,吉妮卡或普利耶扮女主角——男主角會抓著女主角,女主角會嬌弱地反抗,然後倒在他身上,發出尖厲的呻吟——她們會齊聲爆發出大笑。可在卡約德的派對上,在人漸漸多起來的舞池裡,她猛然驚覺那些言情小說裡有一個微小的真相。原來確實真的如此,因為一個男人,你的胃會抽緊,拒絕自行解開,你身體的關節會分離,四肢跟不上音樂,所有輕而易舉的事都突然像灌了鉛。在她僵硬地挪步時,她用餘光看見吉妮卡,後者正注視著他們,她的表情困惑不解,嘴微微張著,彷彿不大相信發生的事。
  「你竟然講出『鄉下的土包子』這樣的話。」伊菲麥露說,她的聲音高過音樂。
  「什麼?」
  「沒有人說『鄉下的土包子』。這是隻在書裡讀到的話。」
  「你一定得告訴我,你讀的是什麼書。」他說。
  他在逗她,她不太明白那個笑話,但她還是笑了。後來,她後悔自己沒有把他們跳舞時彼此講的每句話都記住。然而,她記得的,是輕飄飄的感覺。當燈光熄滅,布魯斯舞開始時,她想找個黑暗的角落埋入他懷裡,但他卻說:「我們出去聊一聊吧。」
  他們坐在客屋後面的水泥墩子上,隔壁看似門衛的廁所,一個狹小的棚子,風吹過時會傳來尿臊味。他們聊啊聊,渴切地想了解彼此。他告訴她,他的父親在他七歲時過世了,他清楚記得父親教他騎三輪車的情景,在他們住的學校宿舍旁的一條林蔭路上,可有時他會惶恐地發現,他記不起父親的容貌,一種背叛感會把他吞沒,他會急忙端詳客廳牆上鑲框的照片。
  「你的母親一直沒有再婚嗎?」
  「即使她想,我覺得她也不會,因為我。我希望她快樂,但我不想她再婚。」
  「我能感同身受。她真的和另外一位教授打架了嗎?」
  「所以你聽說那個故事啦。」
  「據說那是她不得不離開恩蘇卡大學的原因。」
  「不,她沒有打架。她是一個委員會的成員,他們發現有位教授濫用資金,我母親公開指責他,他怒了,扇了我母親一巴掌,說他不能接受一個女人那樣對他講話。於是我的母親起身,鎖上會議室的門,把鑰匙放到她的胸罩裡。她告訴他,她不會回摑他,因為他比她強壯,但他必須公開向她道歉,在所有見到他掌摑我母親的人面前。他照做了。可我母親明白他不是真心的。她說,他道歉的態度是那種『行,對不起,假如那是你想要聽到的,只要把鑰匙拿出來』。那天母親回到家,氣得不得了,她不停講著世道變了,如今有人可以這樣掌摑另一人,那表示什麼。她就這件事寫了傳單和文章,學生會介入了進來。人們都說,哦,她是寡婦,他怎麼能打她呢,那更令我的母親氣憤。她說,她不該捱打,因為她是一個完整的人,不是因為她沒有一個維護她的丈夫。於是,她的一些女學生行動起來,把『完整的人』印在T恤上。我猜那使我母親出了名。她平時生活非常清靜,朋友不多。」
  「那是她來拉各斯的原因嗎?」
  「不是。她安排這次休假已有一段時間。我記得她第一次告訴我,她要休假兩年,我們將去外地時,我很興奮,因為我想一定是美國,我一個朋友的爸爸剛去了美國,後來她說是拉各斯,我問她那有什麼意義?我們還不如待在恩蘇卡呢。」
  伊菲麥露笑起來。「但至少來拉各斯還是讓你有機會坐一趟飛機。」
  「沒錯,不過我們走陸路來的,」奧賓仔說,「可現在我很開心是拉各斯,否則我就不會遇到你。」
  「或遇到吉妮卡。」她打趣道。
  「別鬧。」
  「你的哥們會殺了我。照理你應該追求她的。」
  「我追求的是你。」
  她將永遠銘記這一刻,那番話。我追求的是你。
  「我之前在學校看見你。我還向凱打聽你呢。」他說。
  「你講真的?」
  「我看見你捧著一本詹姆斯·哈德利·蔡斯的書,在實驗室旁邊。我說,啊,正點,有希望。她看書。」
  「我想他的書我全讀過了。」
  「我也是,你最喜歡哪一本?」
  「《揮棒的舒姆韋小姐》。」
  「我最喜歡《想活下去嗎?》。我熬了一個通宵看完的。」
  「嗯,那本我也喜歡。」
  「別的書呢?你喜歡哪些經典名著?」
  「經典名著?我只喜歡犯罪和驚悚小說。謝爾頓,盧德倫,阿徹。」
  「但你也得讀些正經書。」
  她看著他,被他的認真逗樂了。「真有品味!大學子弟!那想必是你的教授母親教你的吧。」
  「不,真的,」他停頓了一下,「我給你幾本試讀看看。我喜歡美國的。」
  「你得讀些正經書。」她嘲弄地模仿道。
  「詩歌呢?」
  「我們課上最近學的那首是什麼來著,《古舟子詠》[20]?無聊死了。」
  奧賓仔笑起來,伊菲麥露沒興趣繼續詩歌這個話題,轉問道:「那麼,卡約德是怎麼說我的?」
  「沒有壞話。他喜歡你。」
  「你不願告訴我他說了什麼。」
  「他說,『伊菲麥露是個可愛的寶貝,但她太麻煩。她會爭辯。她會發表演講。她從不同意別人的看法。而吉妮卡就甜美溫柔多了。』」他停頓了一下,然後補充道:「他不曉得那恰是我希望聽到的。我對太可人的女孩沒興趣。」
  「哎—哎!你是在罵我嗎?」她用手肘頂了他一下,故作生氣狀。她向來喜歡自己的這個形象,麻煩鬼,與眾不同,她有時把那看作保護她安全的殼。
  「你知道我不是在罵你。」他摟住她的肩膀,輕柔地把她拉過去。那是他們的身體第一次相遇,她感覺自己僵住了。「在我眼裡,你好可愛,但不止如此。你看起來是那種做一件事是因為自己想要做,而不是因為別人都在做的人。」
  她把頭靠著他的頭,第一次,感覺到日後和他在一起時常有的一種感覺:自愛。他使她懂得欣賞自己。同他在一起,她輕鬆自在;她的皮膚感覺彷彿正合身。她告訴他,她非常希望有上帝的存在,可害怕他其實並不存在,她擔心她雖然知道自己人生想做什麼,可卻連大學唸什麼專業也不清楚。和他討論稀奇古怪的話題,那顯得如此自然。她以前從未那樣過。那份信任,來得如此突然卻又如此毫無保留,還有那種親密,令她惶恐。幾個小時前,他們對彼此還一無所知,然而,在他們還沒開始跳舞的那段時光裡,他們之間已建立起一種相互的熟悉,此時,她腦中想的盡是種種她還想要告訴他的事,想要和他一起做的事。他們人生的相似之處成為良好的預兆:他們都是獨生子女,他們的生日差兩天,他們的家鄉都在阿南布拉州。他來自艾拜,她來自烏木拉齊,兩個鎮相隔十幾分鐘的車程。
  「呀—呀!我的一個叔叔成天去你們村!」他告訴她,「我跟他去過幾次。你們那裡的路真難走。」
  「我知道艾拜。那裡的路更難走。」
  「你多久去一次你們的村子?」
  「每年聖誕節。」
  「一年才一次啊!我和我母親去得可勤了,一年至少五次。」
  「但我打賭我的伊博語講得比你好。」
  「不可能,」他說,然後用伊博語說,「我想聽[21]。我連諺語都會講。」
  「嗯。這句最起碼的,大家都知道。青蛙下午無事不活動。」
  「不只如此。我知道純地道的諺語。Akota ife ka ubi, e lee oba.『假如挖出比農場更大的東西,穀倉就賣了。』」
  「噢,你是要考我嗎?」她笑著問,「Acho afu adi ako n'akpa dibia.郎中的袋子裡樣樣俱全。」
  「不錯啊,」他說,「E gbuo dike n'ogu uno, e luo na ogu agu, e lote ya.你若在本埠的鬥毆中殺了一名勇士,等對抗敵人時你便會想起他。」
  他們你一句我一句。在伊菲麥露認輸前,她能說出的諺語只餘兩句,而奧賓仔仍在興頭上。
  「你怎麼知道那麼多的?」她心悅誠服地問,「許多男生連伊博語也不會講,更別提知道諺語了。」
  「我就是聽我叔叔們的談話。我想我爸爸若在世的話,那會是他希望看到的。」
  他們沉默不語。從客屋的入口處飄來香菸的煙霧,有幾個男生聚在那裡。派對的喧鬧聲迴盪在空中:響亮的音樂,提高的嗓門和少男少女的放聲大笑,他們全都有種過了今天沒有明天的放縱和不羈。
  「我們不打算接吻嗎?」她問。
  他似乎一臉錯愕。「那是從何說起?」
  「我只是問問。我們在這裡已經坐了這麼久。」
  「我不想讓你以為我要的只是那些。」
  「那我要的東西呢?」
  「你想要什麼?」
  「你認為我想要什麼?」
  「我的夾克嗎?」
  她大笑。「對,你美死人的夾克。」
  「你令我感到害羞。」他說。
  「你不是開玩笑吧?因為你才令我感到害羞呢。」
  「我不信有東西能令你感到害羞。」他說。
  他們接了吻,他們的額頭貼在一起,手握著。他的吻令人愉悅,近乎醉人;和她前男友莫菲的完全不同,她覺得莫菲的吻裡口水太多。
  當她幾個星期後把這告訴奧賓仔時,她說:「欸,你是從哪裡學來的接吻技巧?那和我前男友滿嘴口水的亂啃完全不同」——他大笑,重複了一遍「滿嘴口水的亂啃!」然後告訴她,原因不在技巧,而是感情。他做的和她前男友做的沒有不同,區別只在,這一次,有愛。
  「你知道,我們兩人對對方都是一見鍾情。」他說。
  「我們兩個?這算強加於人嗎?你憑什麼代表我講話?」
  「我只是在陳述一個事實。別抬槓。」
  他們並排坐在他教室後面的一張課桌上,教室裡幾乎沒有人。課間休息結束的鈴聲開始響起,丁零噹啷,嘈雜刺耳。
  「是,那是事實。」她說。
  「什麼?」
  「我愛你。」這句話如此輕易地說出口,如此響亮。她想讓他聽見,她想讓坐在前排那個戴眼鏡、正在用功學習的男生聽見,她想讓聚集在外面走廊裡的女生聽見。
  「事實。」奧賓仔說,咧嘴一笑。
  因為她,他參加了辯論興趣小組,在她發言完畢時,他的鼓掌聲最響最長,直至她的朋友說「奧賓仔,求求你,夠了」。因為他,她參加了體育興趣小組,看他踢足球,坐在邊線旁拿著他的水壺。但他喜愛的是桌球,打球時一邊流汗一邊發出吼聲,閃耀著活力的光芒,抽殺那粒小小的白球,她驚異於他的技術,他似乎站得離球桌很遠,卻仍能成功地接住球。他已經是全校不敗的冠軍,他告訴她,和他在以前的學校一樣。她同他打球時,他會笑著說:「取勝不是靠氣鼓鼓地擊球哦!」因為她,他的朋友稱他為「女人的跟屁蟲」。有一次,他和朋友商量放學後相約去踢足球,其中一人問:「伊菲麥露批准了你來嗎?」奧賓仔即刻回答:「批准了,但她說我只有一個小時。」她喜歡他如此大膽地亮出他們的關係,猶如一件色彩鮮豔的襯衫。有時,她擔心自己太幸福。她會落落寡歡,對奧賓仔疾言厲色,或疏遠他。她的快樂將變成一種不安之物,在她內心拍著翅膀,彷彿在尋找一個飛走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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