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伊菲麥露而言,她似乎只是把目光轉開了片刻,再回頭,發現戴克已脫胎換骨。她的小表弟不見了,代之的是一個看上去不像少年的少年,六英尺高,健碩的肌肉,在楊柳鎮高中的校籃球隊打球,和聰明伶俐、金髮碧眼的佩吉約會,她穿著超短裙和匡威球鞋。一次,當伊菲麥露問「你和佩吉進展得怎麼樣」時,戴克回答:「我們還沒上過床,假如你想知道的是那個的話。」
晚上,六七個朋友聚集在他的房間,他們全是白人,除了明,那個高高的中國男生,他的父母在大學教書。他們玩電腦遊戲,看YouTube上的影片,用言語激將,一爭高下,他們全都被籠罩在一道閃爍的弧光下,那是無憂無慮的青春,而他們圍繞的核心是戴克。他們都對戴克所講的笑話鬨然大笑,望向他尋求贊同,以含蓄、無言的方式,讓他替他們全體做決定:訂披薩,去社區中心打桌球。和他們在一起時,戴克變了。他的說話和走路帶上了大搖大擺的姿態,他挺著胸,彷彿在進行一次火力全開的表演,他的言語裡不時迸出「可不是嗎」和「你們大夥兒」這些詞。
「你為什麼那樣和你的朋友講話,戴克?」伊菲麥露問。
「唷,姐,你怎麼打算那樣對我呢?」他說,做出一副誇張的滑稽表情,令她發笑。
伊菲麥露想像他上大學的情景;他會是一名理想的學生導遊,領著一隊想要入學的學生和他們的家長,向他們介紹學校的美妙絕倫之處,並確保補充一樣他個人不喜歡的地方,始終保持風趣、歡快、雀躍的興致不減,女孩子會立刻迷上他,男孩子會羨妒他的神氣活現,家長會希望他們的孩子像他一樣。
珊穿了一件閃閃發亮的金色上衣,沒有戴胸罩,她的乳房在她走動時晃來晃去。她和每個人打情罵俏,撫摸對方的手臂,過於親密地擁抱,行貼面禮時遲遲不鬆開。她的誇讚裡充塞著溢美之詞,顯得有失誠懇,但她的朋友依舊在這些誇讚下喜笑顏開。要緊的不是說了什麼話,要緊的是說話的人是珊。第一次參加珊的沙龍時,伊菲麥露心情緊張。雖然並無必要,那只是一個朋友的聚會,但她仍然緊張。她為穿什麼衣服苦惱不已,試了九套都捨棄,最後才選定一條使她腰身顯得纖細的鳧藍色連衣裙。
「嘿!」珊在布萊恩和伊菲麥露抵達時說,他們互相擁抱。
「格雷絲來嗎?」她問布萊恩。
「來。她坐晚一點的火車。」
「太棒了。我已經好久沒見過她,」珊壓低聲音,對伊菲麥露說,「我聽說格雷絲竊取她學生的研究成果。」
「什麼?」
「格雷絲。我聽說她竊取她學生的研究成果。你知道那件事嗎?」
「不知道。」伊菲麥露說。她覺得奇怪,珊告訴她這件有關布萊恩的朋友的事,然而那卻使她有種特別的自豪感,被納入珊親密的八卦小圈子裡。接著,猛然羞愧於自己不曾足夠有力地為格雷絲——她所喜歡的格雷絲辯護,她說:「我想那肯定是假的。」
可珊的注意力已轉去別處。
「我要讓你見一見全紐約最性感的男人,奧馬爾。」珊說著,向伊菲麥露介紹一位個子和籃球運動員一般高的男士,他髮際線的輪廓過於完美,在前額劃出一個急轉的弧度,尖尖的銳角向下伸展至兩耳附近。當伊菲麥露伸出手欲和他握手時,他微微彎腰,手按在胸口,含笑。
「奧馬爾不觸碰沒有親緣關係的女士,」珊說,「那非常性感,不是嗎?」她側過頭,暗送秋波地仰視奧馬爾。
「這位是美麗動人、事事特立獨行的瑪麗韋拉,和她的女朋友瓊,一樣的美麗動人。在她們面前我相形見絀!」珊說,瑪麗韋拉和瓊咯咯直笑,兩個身型較小、戴著超大號黑框眼鏡的白種女人。她們都穿著短連衣裙,一件是帶紅色圓點圖案的,另一件鑲了蕾絲流蘇,有一點點褪色,一點點不合身,看上去是在古董衣店買的。那在一定程度上屬於戲服。她們符合某一類開明、有教養的中產階級的特徵,喜愛有趣而不只是漂亮的服飾,喜愛不拘一格,喜愛她們理應喜愛的東西。伊菲麥露想像她們旅行時的情景:她們會收集不同尋常的物品,把家裡堆得滿滿的,用不加修飾證明她們的優雅品味。
「比爾來了!」珊說著,和一個頭戴淺頂軟呢帽、肌肉發達的深膚色男子擁抱。「比爾是位作家,但和我們其餘人不一樣,他有數不清的錢,」珊的語氣近乎情意綿綿,「比爾有個很棒的點子,準備寫一本旅行書,名叫《黑人出門旅行時》。」
「願聞其詳。」阿莎緹說。
「對了,阿莎緹,小美女,我愛死你的頭髮了。」珊說。
「謝謝!」阿莎緹說。她全身都是貝殼:有在她手腕上格格作響的,有串在她打捲的駭人長髮綹裡的,有環在她脖子上的。她時常提到「祖國」和「約魯巴宗教」,目光瞥向伊菲麥露,彷彿尋求認可,這種對非洲的誇張演繹,令伊菲麥露感到不自在,然後她為自己感到如此不自在而覺得慚愧。
「你終於有中意的封面了嗎?」阿莎緹問珊。
「『中意』這個詞太重了,」珊說,「噢,各位,這本書是回憶錄,對吧?裡面涉及的內容數不勝數,在一個全是白人的小鎮長大,上私立中學時我是唯一的黑人小孩,我的母親過世,各個方面都有。我的編輯讀了書稿後說,『我明白種族在這裡很重要,但我們必須確保這本書超越種族,如此一來,它不止是一本關於種族的書。』我心想,但我為什麼必須超越種族?你知道,好像種族是啤酒,最好端出味道淡雅的,與其他烈酒調和起來,否則白人喝不下去。」
「那真滑稽。」布萊恩說。
「他一個勁地標識出書稿裡的對話,在頁邊的空白處寫道:『人們確實這麼說嗎?』我心想,嘿,你認識多少黑人?我指的認識是平等相待的,是朋友。我指的不是辦公室裡的接待員,或也許是孩子和你的孩子上同一所學校、你們彼此打個照面的唯一一對黑人夫婦。我指的是真正意義上的認識了解。一個也沒有。所以,你憑什麼告訴我黑人是怎麼講話的?」
「不是他的錯。周圍可以打交道的中產階級黑人不夠多,」比爾說,「許多自由派的白人四處尋覓黑人朋友。那簡直如同找一個身材高䠷、金髮碧眼、芳齡十八的哈佛學生捐獻卵子一樣困難。」
他們全都哈哈大笑。
「我寫了一段,講一件發生在上研究所時的事,關於一個我認識的甘比亞女人。她愛吃烘焙用的巧克力。她的包裡總是放著一袋烘焙用的巧克力。總之,她住在倫敦,她和一個英國白人小夥相戀,那人打算為了她離開自己的妻子。於是我們在酒吧,她把這件事告訴我們幾個人,我、另一個女生,還有一個叫彼得的小夥。個子矮矮的,來自威斯康辛。你們知道彼得對她說什麼嗎?他說,『他的妻子若知道你是黑人必定更難過。』他說這話的口氣彷彿那是頗顯而易見的。不是說她會為有另外一個女人而感到難過。而是說,她會因那個女人是黑人而感到難過。所以我把那寫進了書裡,我的編輯想做改動,因為他說那不含蓄。好像人生永遠要保持他媽的含蓄。後面,我寫到我媽媽對工作滿腹牢騷,因為她覺得她撞到了天花板,他們不讓她進一步升職,因為她是黑人。我的編輯說,『我們能再細緻入微些嗎?』會不會,你的媽媽和某個工作上的同事關係不合?或是她已經被診斷出患了癌症?他認為我們應該把事情複雜化,這樣就不單只是種族的原因。我說,可就是種族的原因啊。她憤懣,因為在她看來,假如所有條件都一樣,不考慮她的種族,她本該可以當上副總。她至死都念叨這件事。可不知怎的,我媽媽的經歷突然間變得籠統空泛了。『細緻入微』的意思是不使大家尷尬,這樣每個人可以自由地視自己為個體,每個人根據他們的悟性領會他們能領會到的。」
「也許你應該把那寫成小說。」瑪麗韋拉說。
「你是在開玩笑嗎?」珊問,有一點醉意,有一點誇張做作,此時的她以瑜伽的坐姿坐在地板上。「在這個國家,你別想寫一本誠實的種族題材的小說。假如你寫人們如何真正受到種族的影響,那會太平淡無奇。在這個國家,寫文學小說的黑人作家,就他們三個,不是成千上萬寫狗屁貧民窟、書的封面花花俏俏的作者,有兩種選擇:他們可以小題大做,或他們可以自負狂妄。如果你走的不是這其中之一,沒有人知道該拿你怎麼辦。所以你若要寫種族,你必須確保寫得十分抒情含蓄,以致不懂體會言外之意的讀者甚至讀不出那寫的是種族。你知道,一種普魯斯特式的冥思,一切飄渺朦朧,到最後只留給你飄渺朦朧的感覺。」
「或者乾脆找一個白人作者。白人作者可以在種族問題上直言不諱,盡情展現激進主義的一面,因為他們的憤怒沒有威脅性。」格雷絲說。
「新出的那本書《僧侶回憶錄》怎麼樣?」瑪麗韋拉說。
「一本膽小怯懦的欺世之作。你讀過了嗎?」珊問。
「我讀了一篇書評。」瑪麗韋拉說。
「問題就出在這裡。你讀評介書的文章多過讀實際的書。」
瑪麗韋拉紅了臉。伊菲麥露察覺到,她只會從珊的口裡默默接受這樣的話。
「在這個國家,我們看待小說時十分拘泥於固定的觀念形態。假如裡面有個人物是不熟悉的,那麼這個人物就變得無法置信,」珊說,「你甚至無法通過閱讀美國小說,體驗當今的現實生活是怎樣的。你閱讀美國小說,獲知的是心理失衡的白人幹出種種對普通白人而言匪夷所思的事。」
每個人都大笑。珊喜上眉梢,像一個小女孩在向父母顯赫的友人展示她的歌喉。
「外面的世界和這個房間截然是兩個天地。」格雷絲說。
「但可以是一個,」布萊恩說,「我們證明外面的世界可以和這個房間一樣。可以是一個對人人來說都安全平等的空間。我們只需拆除象徵特權和壓迫的圍牆。」
「我那相信愛與和平的嬉皮弟弟又來了。」珊說。
更多的笑聲。
「你應該把這寫到部落格上,伊菲麥露。」格雷絲說。
「對了,你們知道伊菲麥露為什麼能寫那個部落格嗎?」珊說,「因為她是非洲人。她以局外人的身分來寫。她對她所寫的種種沒有切身感受。那對她而言只是古怪新奇。所以她可以寫,並獲得這麼多讚譽,受邀去做講演。假如她是非裔美國人,她就會被貼上憤怒的標籤,大家避之不及。」
全屋子的人,一時間,鴉雀無聲。
「我認為講得很有道理。」伊菲麥露說,她討厭珊,也討厭自己,竟折服於她的魅力。的確,種族沒有編織進她過去的脈絡裡;那不曾印刻在她的靈魂上。然而,她還是希望珊能把這席話留到她們單獨相處時講給她聽,而不是像現在這樣講出來,如此歡天喜地,當著朋友的面,令伊菲麥露感到胸口一陣深惡痛絕的緊揪,像被奪去了至親之人似的。
「很多這類情況是較近期才出現的。黑人和泛非主義者的身分認同在十九世紀初期其實很盛行。冷戰迫使人們站隊,你要嘛變成國際主義者,那對美國人而言當然等同於共產主義分子;要嘛變成美國資本主義中的一員,那是非裔美國精英所做的選擇。」布萊恩說,彷彿在為伊菲麥露辯護,但她認為那太抽象,太無力,太遲了。
珊瞥了一眼伊菲麥露,莞爾一笑,那笑容裡可能藏著深深的刻毒。幾個月後,當伊菲麥露和布萊恩大吵了一場時,她疑惑是不是珊給他的憤怒火上澆油,一種她永遠無法完全理解的憤怒。
歐巴馬根本不算黑人嗎?
話說很多人——大部分乃黑人以外的人——認為歐巴馬不是黑人,他有兩種血統,有多種血統,是黑人和白人的混血兒,總之絕對不是純種黑人。因為他的母親是白人。可種族不屬於生物學,種族屬於社會學。種族不是遺傳基因所構成的;種族是遺傳和環境互應的結果。種族之所以重要,因為有種族主義。種族主義的荒謬在於那牽涉的是你的長相。不是你的血統。那牽涉的是你的膚色、你鼻子的形狀、你頭髮的絞纏拳曲。布克·T.華盛頓和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的父親都是白人。試想他們說他們不是黑人。
試想歐巴馬,皮膚的顏色似烤過的杏仁,頭髮纏結拳曲,對人口調查員說——我是半個白人。你當然是,她會說。許多美國黑人的祖先裡都有一個白人,因為白人奴隸主就喜歡在夜間到奴隸的住處強姦人。但假如你出生時皮膚黝黑,那就行了。(所以假如你是那位金頭髮、藍眼睛、當黑人在講述悲慘遭遇時會說「我的祖父是印第安人,我也受到歧視」的女士,請早些打住。)在美國,你是什麼種族不是由你所決定。那是別人給你指定的。巴拉克·歐巴馬,縱使他長成那樣,換作在五十年前,還是不得不坐在公車的最後排。今天,隨便哪個黑人青年犯了罪,巴拉克·歐巴馬都有可能會因符合疑犯特徵而被攔住問話。那所謂的疑犯特徵又是什麼?是「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