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建築,德塞爾比自有一番妙論。[5]在他眼裡,成排建造的房屋是一種必要之惡。他認為,人類之所以衰落、退化,是因為越來越偏愛室內活動,對室外和野外活動逐漸失去了興趣。而他又將這歸咎於閱讀、下棋、飲酒、婚戀這些愛好的興起,因為這些活動多半不適合在戶外進行。在其他場合[6],他還將房屋稱之為「大棺材」「兔子窩」「空殼子」。可見,他主要是反對屋頂和牆壁對人的限制。也因此,在自己設計的某些建築裡,他都會特別增加一些很別緻的療癒性功能——主要是類似於肺的呼吸功能。他把這類建築叫作「人居」,《鄉村圖鑑》裡就收錄有「人居」的草圖。這類建築可分為兩種,一種沒有屋頂,一種沒有牆壁。前者門窗敞闊,上面有一層油氈鬆散地縛在房子的橫樑上,以防惡劣天氣——所以整座房屋豎立在石臺上,就像一艘沉沒的帆船。這種地方怕是做牛棚都不行。另一種「人居」有傳統的石板屋面,但只有一面牆,正好擋在風口。其他三面自然少不了油氈,也都鬆散地綁在輥子上,從屋簷上懸掛下來。房屋四周挖一條小壕溝或地洞,有點類似於軍營的茅坑。以今天的建築與衛生學理論來看,德塞爾比的設想無疑是很成問題的。在他那個遙遠的年代,曾經有不止一個病人因為盲目追求在這樣的住宅中重獲健康而喪生。[7]
造訪馬瑟斯老先生的家,讓我再次想起了德塞爾比的理論。我沿大路向他家走去,發現這是座很別緻、很寬敞的磚房,上下兩層,簡樸的門廊,每層的正面各有八九扇窗戶。
我推開鐵門,輕輕踩著長滿雜草的石子甬道,心裡空落落的,完全不覺得自己即將完成一項計劃,一項精心籌備了三年的計劃。我一點感覺不到成功的喜悅,對發大財同樣無動於衷。我腦子裡只有一個念頭,那就是趕緊找到黑匣子。
大廳的門關著。雖然這門離廊口很遠,但風吹雨淋,門板上、門縫裡都蒙上了一層沙。看來,這門已經關閉多年了。我站在荒廢的花壇上,想用力推開左側的第一扇窗。經過努力,在一聲刺耳的響聲中,窗終於勉強打開了。我鑽進窗口,發現自己並沒立即進入房間,而是仍在很寬的窗檯上爬。等我腳踮到地,嘩啦跳下來,這才發現那敞開的窗口彷彿已經十分遙遠,而且小得根本容不下我的身體。
我進入的這間房裡積滿了灰塵,黴臭味撲鼻而來,裡面一件傢俱都沒有。壁爐周圍結滿了蜘蛛網。我趕緊跑到大廳,找到藏錢匣的那間房,推開房門,站在門檻上。那天早上天色很暗,窗戶上灰色的斑點把微弱的晨光全擋住了。房間最裡面的角落黑漆漆的,一片模糊。我突然很想盡快完成任務,永遠離開這座房子。於是,我腳踩著光禿的木地板,走到角落裡,蹲下身子,兩手在地上摸索那塊鬆動的木板。奇怪的是,居然一找就找到了。那木板長約兩英尺,手一摸就知道是空的。我挖出木板,把它放到一邊,點著一根火柴,隱約看見洞裡有隻黑色的金屬匣子。我探出手,用一根手指鉤住那歪斜、鬆動的把手。突然,手裡的火柴抖了一下,火滅了。錢匣才剛取出一英寸左右,便瞬間從手上重重地滑落。我沒有停下來再點一根火柴,而是把整隻手伸進了洞裡。就在洞口快要關閉的時候,發生了一件事。
我說不清楚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只記得當時被嚇得半死,而且過好久也沒明白怎麼回事。我身上或是房間裡起了某種變化,難以形容的變化,微妙卻又至關重要。就像陽光發生了突變,就像夜間氣溫驟然出現巨大的波動,又或者眨眼間,空氣密度增加了一倍或減少了一半。也許,這一切是同時發生的,因為我同時喪失了全部的知覺。右手伸進洞口一抓,可是什麼也沒抓到。錢匣不見了!
這時,就聽背後有人咳嗽了一聲,輕柔,自然,卻比什麼聲音都可怕。我之所以沒被嚇死,想來主要有兩個原因:第一,我的知覺已全部紊亂,只能逐步解讀捕捉到的訊息;第二,這聲咳嗽似乎給一切帶來了某種可怕的變化,彷彿整個宇宙暫停了片刻,行星都中止了運行,太陽靜止不動,所有落體停在了半空。我原本是蹲著的,但由於體力不支,突然就癱倒在地。眉毛上滲出了汗,兩隻眼睛瞪了很久,一眨都不眨,呆滯而無神。
在房間最暗的角落裡,靠窗坐著一個人。這人坐在椅子上,正用溫柔卻執著的目光打量我。他哆哆嗦嗦伸出一隻手,慢慢擰開身邊那張桌上的油燈。油燈的外罩是玻璃的,裡面的燈芯盤成了腸子似的一圈,依稀可見。桌上擺著些茶具。原來是老馬瑟斯。他默默地望著我,一動不動,也不說話,像是確實死了,只有摸油燈的那隻手略微有些動靜:大拇指和食指輕輕捻著油燈的旋鈕。那是一隻蠟黃的手,皺巴巴的皮膚鬆弛地包裹著骨頭,食指關節上有一圈很明顯的靜脈。
這樣的情景很難用文字描述,它給我麻木的心靈帶來了莫名的震撼。比如,兩人究竟坐著對視了多久,我並不清楚。在那不可思議的間歇裡,幾年或幾分鐘可以同樣輕鬆地被吞噬。早晨的陽光在眼前消失了,滿是灰塵的地板在腳下化為烏有。我的全身已經融化,只剩下驚訝的眼神,從我所在的位置逐漸移向房間的另一個角落。
記得當時目睹幾件事的發生,完全是冷眼旁觀的態度,彷彿我坐著就是要留意看到的一切,除此以外,什麼都不用操心。馬瑟斯的臉看著很嚇人,臉中間的那雙眼睛更是讓人發怵;相比之下,其他部分就顯得親切多了。他的皮膚就像褪色的羊皮紙,有褶子,有皺紋,透著一股神祕莫測的氣息。但最恐怖的還是那雙眼睛,感覺很不真實,就像電動或機械的道具,「瞳仁」正中央有個小孔,那後面才是真正的眼睛,在暗中冷冷地向外窺視。也許,這樣的想法毫無事實根據,但卻讓我十分忐忑,讓我不停猜想那真眼的顏色與質地,猜它到底是不是真的,又或者也是隻假眼,和第一隻假眼一樣,也有個小孔。而真眼則可能就在千千萬萬隻這樣的假眼後面,透過無數小孔排列而成的「鏡筒」向外窺視。再看那眼皮,跟起司似的,很沉重。它偶爾也會慢慢垂下來,有氣無力,然後重又張開。馬瑟斯身上鬆散地披著一件酒紅色的睡袍。
我心煩意亂,心想這也許是他的孿生兄弟吧。正這麼想著,就聽有人說:
不太可能。你仔細瞧他脖子左邊,那裡貼著一塊橡皮膏還是繃帶什麼的。喉嚨和下巴那裡也有繃帶。
我絕望地看了看,果不其然。不用問,這就是我殺死的那個人。他坐在椅子上,與我相隔四英尺遠,關注著我的一舉一動。他坐得挺直,紋絲不動,好像很怕撕扯到身上的傷口。而我則因為掄鐵鍬時用力過猛,整個肩膀都還僵硬著。
可這說話的人又是誰呢?他說的話沒有嚇到我。我聽得清清楚楚,但我知道這聲音並非來自外界,和椅子上那老頭兒毛骨悚然的咳嗽聲不一樣。它來自我的內心,來自靈魂深處。我從沒相信過靈魂的存在,但此刻我知道我是有靈魂的。而且,我的靈魂很容易親近,年紀比我大,做什麼都是為我好。方便起見,就叫他喬吧。知道自己並不孤單讓我稍感安慰。喬是在幫我。
接下來發生的事我就不多說了。在這糟糕的處境中,理智並沒什麼用。我知道,老馬瑟斯被打氣筒打翻在地,被鐵鍬劈死,然後被埋到土裡,萬無一失。但我也知道,此刻這個人正與我共處一室,正默默地望著我。他身上綁著繃帶,可眼睛還會動,右手和心眼都會動。也許,路邊殺人只是一場噩夢。
肩膀僵硬,這可不像是在做夢。不,我回道,有時噩夢會像現實一樣累人。
我偏執地認為,與其相信記憶,還不如相信自己的眼睛。我決定不動聲色,先跟老頭兒聊幾句,跟他打聽黑匣子的下落,看他到底是死人還是活人。說起來,我們之所以落到這地步,還不都是那匣子造成的。我決心要勇敢一點,因為知道自己處境很危險。我知道我會瘋掉,除非我從地上爬起來,言行儘量正常一點。我別過臉去,不再和老馬瑟斯對視,然後小心地站起來,在離他不遠的一把椅子上坐下,再度把視線對準他。我的心臟暫停了片刻,接著又恢復了跳動,像錘打一樣,緩慢而沉重,整個人都像在發抖。他仍然紋絲不動,只剩還能活動的右手握著茶壺,然後勉強抬起手,咕咚咕咚往杯子裡倒了一杯茶。我換了位置,他的視線也跟著轉過來。此刻,他正在重新打量我,還是同樣呆滯、漠然的表情。
我突然開始張嘴說話。字眼從嘴裡傾瀉而出,就像是機器生產出來的。起初,我的聲音還有些抖,但漸漸地,越來越厚實,越來越洪亮,直到整個房間都能聽到。我不記得一開始說了什麼,想必多半是不知所云的胡話。可是,我很喜歡舌尖發出的這種噪音,因為它很自然,很健康,讓人覺得安心,至於說什麼反倒不怎麼在意了。
剛開始,老頭兒沒有動彈,也沒有說什麼,但我很肯定他在聽我說話。過了一會兒,他開始搖頭,我確定聽見他在說「不」。老頭兒的反應讓我很激動,我說話開始變得很小心。他不回答有關自身健康的問題,拒絕透露黑匣子的去向,甚至否認這是個陰晦的早晨。他的嗓音很刺耳,也很奇特,就像爬滿青藤的鐘樓上生鏽的古鐘發出的嘶啞聲。除了「不」這個字,他什麼也沒說。他的嘴唇動也不動,我斷定他的牙全掉光了。
「你是死人嗎?」我問。
「不。」
「你知道錢匣在哪裡嗎?」
「不。」
說著,他的右手臂又做了個劇烈的動作——他把熱水咕咚咕咚倒進茶壺,再往自己杯子裡添了些茶水,然後又開始直視我。我沉思了片刻。
「你喜歡淡茶嗎?」我問。
「不。」他說。
「那你喜歡喝茶嗎?」我又問,「濃茶?淡茶?不濃不淡的茶?」
「不。」他又說。
「那你為什麼還喝?」
他搖搖頭,臉色蠟黃,什麼也沒說,表情甚是痛苦。然後又張開嘴,倒了滿滿一杯茶,就像牛奶工人把一桶牛奶倒進攪拌器。
有沒有發現什麼?
沒有,我回道,就一幢詭異的房子,還有個怪老頭。跟這人說話真累。
我發現自己說話足夠小聲。每當心裡念叨著什麼,或者說出來,又或者考慮要說什麼,我都會覺得比較踏實、正常。可一旦靜下來,心裡就發慌,彷彿一條厚毛毯包住了頭,讓人窒息,讓人畏懼死亡。
你沒發現他的回答很特別嗎?
沒有。
你沒發現他只有否定回答嗎?不管你問他什麼,他都說「不」。
還真是,我說,但這跟我有什麼關係。
你好好想想。
等我回過神來再看老馬瑟斯,發現他好像睡著了。他弓腰坐著,面前有一杯茶,像一塊石頭,又像是木椅的一部分,早就死透,早就變成了石頭。眼皮耷拉下來,差不多蓋住了整隻眼睛。擱在桌上的那隻右手像死了一樣,毫無生氣。我平定了一下思緒,向他提了個很尖銳的問題。
「問你一個問題,能直截了當回答嗎?」我說。他身體動彈了一下,微微睜開眼睛。
「不。」他回道。
這回答果然與喬的敏銳觀察相一致。我坐著想了會兒,直到徹底理清了思路。
「問你一個尖銳的問題,你會拒絕回答嗎?」
「不。」他說。
這回答讓我很高興。這說明我已掌握他的心理,甚至跟他爭論起來,就像兩個正常人。我還是不明白怎麼會發生這些事,但我終於認識到是自己弄錯了。
「那好,」我不動聲色地說,「你怎麼總是回答『不』啊?」
老頭兒開始有些坐不住了,還沒開口就先倒了一杯茶。他好像不知道要說什麼。
「一般來說,回答『不』總比回答『是』要好些。」他終於開口說話了。老頭兒似乎談興很濃,就像已經憋了好幾百年。我打開了他的話匣子,這似乎讓他感到欣慰。我甚至覺得他還衝我笑了笑,但這肯定是早上光線太差造成的幻覺,又或許是油燈影子跟我開的玩笑。他深飲了一口茶,坐等著,詭異地看著我。此刻,他的眼睛炯炯有神,兩顆眼珠正在起皺的眼窩裡滴溜直轉。
「你不想告訴我為什麼嗎?」我問。
「不。」他回道,「我年輕時生活很不如意,所以把多半時間都耗在了各種愛好上,其中最難割捨的就數『第一號』。另外,我還是某個堆肥生產商協會的創始會員。」
我馬上想到了約翰·迪夫尼,想到家裡的田產和酒館,進而想到那個可怕的下午,我們等候在潮濕、冷清的路邊。這時,我又聽見了喬的聲音,口氣較之前嚴厲,像是故意要打斷我那些不愉快的回憶。
沒必要問他「第一號」是什麼,恐怖的犯罪故事我們可沒興趣。你好好想想。問問他,這些跟「是」和「不」有什麼關係。
「這跟『是』和『不』有什麼關係?」
「幸好,」老頭兒根本不睬我,「過後我發現了自己的錯誤,預見了這麼做的後果,所以及時改正了錯誤。於是,我就退了出來,希望更好地了解這世界,了解為什麼人活得越久,日子就變得越乏味。你猜,我冥思苦想,最後發現了什麼?」
我心裡又高興了一下。他居然向我提問了。
「什麼?」
「說『不』要比說『是』好。」他答道。
我心想,怎麼又兜回來了。
恰恰相反,是越走越遠了。我開始認同他的想法。「不」是一條普遍法則,這裡面學問可大了。你問他這是什麼意思。
「這話是什麼意思?」我問。
「我在沉思的時候,」老頭兒說,「會把自己造的孽全攤開,放在桌上。不用說,那桌子肯定很大。」
說著,他自己乾笑了一聲。我也跟著呵呵地笑了起來,希望他接著往下說。
「我把自己造的孽嚴格審查了一遍,掂掂分量,從不同角度進行觀察。我自問當初是怎麼造的這些孽,在什麼地方,和誰在一起。」
多麼有益的教誨,句句在理。好好聽著。讓他接著往下說。
「請你接著往下說。」我懇求道。
我承認,這時我感覺身上咯噔了一下,就在離肚子很近的地方,彷彿喬將手指放到嘴邊「噓」了一聲,接著又像獵犬似的,豎起柔軟而機敏的耳朵,生怕錯過一字半句。老頭兒繼續不緊不慢地說著。
「我後來發現,」他說,「你做每件事都是在回應某項請求或建議。發出請求或建議的那一方或者在你心裡,或者來自外界。這些建議有好的、值得稱道的,也有特別有趣的,但多半都很糟糕,是很大的罪孽。你懂我的意思嗎?」
「懂。」
「依我看,壞與好的比例應該是三比一。」
要我說,應該有六比一。
「所以,我決心從此對一切建議、請求或詢問,不管來自內心還是外界,一律都回答『不』。這是唯一簡單、保險的做法。一開始確實很難做到,得要很大的勇氣,但我到底堅持下來了,而且幾乎沒有徹底中斷過。我已經很多年沒說過『是』了。我拒絕了很多請求,否認了很多說法,誰都比不過我,不管是活人還是死人。我什麼都拒絕,什麼都否認,什麼都反對,已經到了一個不可思議的程度。」
真是奇妙而獨特的人生態度。太有趣,太有用了,簡直字字珠璣,非常非常有教益。
「太有趣了。」我對老頭兒說。
「這辦法叫人安心、知足。」他說,「別人要是預知了答案,就不會再來問你問題。而不可能實現的想法,也不會跑進你腦袋。」
「你一定覺得很討厭吧,」我試探道,「比如說,我要是給你倒杯威士忌……」
「我沒什麼朋友,」他回道,「但他們通常都知道怎麼向我發出邀請,讓我既能守住自己的原則,又能接受送上的美酒。我不止一次被問會不會拒絕這樣的邀請。」
「你的回答還是『不』?」
「當然。」
對此,喬倒是沒說什麼。但我感覺,他應該不會喜歡這番肺腑之言。他在我體內好像頗不自在。老頭兒似乎也有些煩躁,他出神地望著茶杯,像是面對一份聖餐,然後開始喝茶,喉嚨裡發出咕咚咕咚的聲音。
真是聖人啊。
我轉身看他,生怕他的談興突然大減。
「剛才地板下面的黑匣子呢?」我指著地上的洞口問。他搖搖頭,什麼也沒說。
「你不想告訴我?」
「不。」
「你不許我把它拿走?」
「不。」
「那黑匣子呢?」
「你叫什麼名字?」他冷不防地問。
這問題讓我很驚訝。它和我的話題毫不相干,但我居然沒發現。因為我忽然驚覺,這問題看似簡單,卻沒辦法回答。我不知道自己叫什麼,也不記得我是誰。我不確定自己是從哪間屋進來的,進來做什麼。除了找黑匣子,別的事一概稀裡糊塗。不過,我知道那人叫馬瑟斯,他已經死了,被打氣筒和鐵鍬砸死的。我沒有名字。
「我沒有名字。」我回道。
「你要是都沒辦法簽收,那我怎麼能告訴你匣子在哪裡?這也太不正規了。我還不如送給西風,送給菸斗裡噴出的煙。要是銀行寄來什麼重要文書,你怎麼處理?」
「取個名字還不簡單,」我說,「多伊爾、斯帕爾德曼就很好,奧斯威尼、哈迪曼、奧加拉也不錯。我可以自己選,不用像多數人那樣,一輩子只能用一個名字。」
「我不太喜歡多伊爾這名字。」他隨口說道。
你的名字叫巴里。巴里先生,著名男高音歌唱家。只要這位大藝術家一出現在羅馬聖彼得大教堂的陽臺上,馬上就會有五十萬觀眾擁入廣場。
幸虧這些話別人聽不見。馬瑟斯正打量著我。
「你什麼顏色?」他問。
「什麼顏色?」
「你應該知道你有顏色吧?」
「別人倒是常說我的臉很紅潤。」
「我不是指這個。」
仔細聽著,他的話很有意思,也很有教益。
我發現我得很小心地提問。
「你不願意解釋一下這顏色的問題嗎?」
「不。」他回道,一邊往杯子裡又倒了些茶。
「你該知道風是有顏色的吧。」說著,他在椅子上換了個更舒服的坐姿,然後又換上一副親切的表情。
「我從沒留意過。」
「關於這一學說,各國古文獻當中都有記載。[8]世界上總共有四種風,八種次級風,每種都有特定的顏色。東風是深紫色,南風是很美的亮銀色,北風是深黑色,西風是琥珀色。過去的人都能辨別風的顏色,會整天坐在山坡上,靜靜欣賞美麗的風,看它們的起伏,看顏色的變化;有時,風還會像婚禮綵帶那樣纏在一起,非常奇妙。那可比低頭看報有趣多了。次級風的顏色比較微妙,不太好形容,像介於銀和紫之間的紅黃色,黑與棕之間的灰綠色。試想下過一場涼雨以後,鄉間吹起緋紅的西南風,那是何等美妙啊!」
「你能看見風的顏色?」我問。
「不能。」
「你剛才問我是什麼顏色,難不成人也有顏色?」
「人的顏色,」他緩緩地說,「是指他出生時風的顏色。」
「那你是什麼顏色?」
「淡黃色。」
「知道自己的顏色,或者屬於什麼顏色,有用嗎?」
「有用。比方說,你可以據此推算自己的壽命。黃色代表長壽,而且顏色越淡越好。」
說得好有道理。太長知識了。請他解釋一下。
「請你解釋一下。」
「這事跟做小長袍有關係。」他解釋道。
「小長袍?」
「對。我出生的時候,有個警察在場。這人生來就會觀風辨色。這種天賦現在越來越少見了。我剛一生下來,他就跑到屋外,看山上吹什麼顏色的風。他隨身帶個口袋,裡面裝滿了瓶瓶罐罐和別的東西。他還有裁縫用的那些工具。這警察在外面待了大約十分鐘。他進屋的時候,手拿一件小長袍,讓我母親給我穿上。」
「這長袍哪裡來的?」我驚訝地問。
「他躲在屋後自個兒做的,很可能就在牛棚裡。這衣服很輕、很薄,跟蜘蛛網似的。你要是拿它對天看,根本就看不見什麼。只有在某些角度,才能碰巧看出它的輪廓。小長袍代表最純潔、最完美的淡黃色,而這種黃正是我出生時風的顏色。」
「原來是這樣。」我說。
這想法太美了。
「每年過生日,」老馬瑟斯說,「我都會得到一件完全相同的小長袍,然後就把它套在別的長袍外面。這麼跟你說吧,我五歲那年身上穿了五件這樣的長袍,可還是感覺跟赤身裸體一樣。你瞧,這料子就有這麼輕、這麼薄。不過,雖然光著身子,顏色卻是一種很特別的淡黃。當然,你也可以在長袍外面穿別的衣服。我通常都是穿一件厚外套。但我每年都有新的長袍穿。」
「哪裡來的長袍?」我問。
「警察給的。他們會親自送上門。後來我長大了,就自個兒打電話向警局要。」
「但你怎麼據此預測自己的壽命呢?」
「好,我來告訴你。不管你是什麼顏色,你的生辰袍上都會如實反映出來。一年添一件長袍,時間久了,袍子的顏色就會加深,就會越來越明顯。就說我吧,剛出生時顏色特別淡,幾乎看不見,可到了十五歲,我已是一身鮮亮的正黃色。我現在快七十了,已經變成淺棕色。將來衣服一件件穿上去,顏色肯定還會加深,會變成深褐色、暗紅色,直到最後變成那種很深很深的暗褐色,就跟黑啤似的。」
「嗯?」
「總之一句話,年歲越大,衣服越多,直到最後變成黑色。然後,終將有一天,再穿一件這樣的長袍,我就會變成純黑色。那一天也就是我的死期。」
聽到這裡,喬和我大吃一驚,然後都陷入了沉思。這番話和喬堅守的某些道德與宗教的原則似乎有些衝突,他正在努力調和兩者的關係。
「這是不是說,」我想了想,問他道,「你只要把這些長袍全穿上,數一數總共有幾件,就能知道自己的死期?」
「照理說是這樣,」他回道,「但這裡有兩個問題。首先,警察不許你把所有長袍都穿上,說是測定死期有悖於公共利益。他們說,這會擾亂治安,導致很多問題。其次,這種長袍也很難拉伸。」
「拉伸?」
「對。因為你剛出生時衣服的尺寸正合適,但如果長大後還穿同一件衣服,那它肯定會拉伸,也許能撐到原來的一百倍那麼大。這當然會影響衣服的顏色,會把顏色變得很淡很淡。同樣,在長大成人的過程中,每個人的拉伸幅度和顏色濃淡也會相應變化——大概是二十倍吧。」
我在想,隨著不斷的疊加,是不是一到青春期,這衣服就不那麼透明瞭。
我提醒喬,長袍外面還有厚外套。
「也就是說,」我對老馬瑟斯說,「從衣服的顏色可預知壽命,大概能知道自己長命還是短命?」
「對。」他回道,「如果你夠聰明的話,可以做出很精準的預測。當然,顏色也分好歹。比如紫色、絳紫色就很不吉利,表示你會很短命。粉紅色是最好的,某些綠色和藍色也不錯。但是,出生時有太多這類顏色,通常預示著風會帶來惡劣的天氣——也許是打雷、閃電——生活中可能會碰上些困難,比如不能生育。你也知道,人生在世,多半的好事都會伴隨著一些不如意。」
說得太棒了,簡直完美。
「那些警察叫什麼名字?」我問。
「有普拉克警長、麥克魯斯金警官,還有個叫福克斯的,二十五年前就失蹤了,後來一直再無音信。前兩個警察都在警局工作,據我所知,都已經好幾百年了。兩人一定是在研究什麼稀有的顏色,一般人看不見的東西。我沒聽說過白色的風。但這些警察都能觀風辨色。」
我一聽說警察,突然想到個好主意。假如他們懂得這麼多,那就該知道黑匣子在哪裡。我開始覺得,要是找不回那匣子,這輩子我都不會快樂。我看了一眼老馬瑟斯。他又恢復了原樣,半死不活的,眼裡沒了神采,右手擱在桌上,毫無生氣。
「警局很遠嗎?」我大聲問。
「不遠。」
事不宜遲,我決定馬上出發。就在這時,我發現一件怪事。角落裡,老頭兒跟前一直昏暗的油燈忽然變亮了,黃色的燈光照徹了整個房間。屋外的晨光已經散去,幾乎化為烏有。我向窗外一瞥,頓時大吃一驚。我進房間的時候,窗戶明明在東側,太陽正在升起,厚密的雲層燒得通紅發亮,而此刻,太陽竟然在同一個地方降落,只剩下幾抹虛淡的殘紅。太陽升起一點點,靜止不動,然後又落下。天黑了。警察怕是已經睡覺了。我肯定是碰上了怪人。我決定明天一早就去警局。想到這裡,我轉身看了一眼老馬瑟斯。
「我到樓上找個房間,在這裡住一宿,你不介意吧?天色已晚,回家很不方便,再說馬上要下雨了。」
「不介意。」他說。
他還在弓腰看著一堆茶具。我抽身離開,走上樓。我已經喜歡上這老頭兒,很後悔把他殺了。一想到馬上就要找回黑匣子,我就覺得很安心、很篤定,一身輕鬆。但是,我不會開門見山直接問警察。我得講些技巧。明天一早就去警局報案,說我的美國金錶被偷了。但或許正是這句謊話,才導致了我此後的種種悲慘遭遇。因為我根本就沒有美國金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