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九小時以後,我偷偷溜出老馬瑟斯的家,踏上了黎明中堅實的馬路。倏忽間,朝霞已經染遍了天際。鳥兒正忙得不亦樂乎,魁梧的大樹在晨風裡輕輕搖曳。我滿心歡喜,對眼前的征程充滿了豪情。我不知道自己叫什麼、從哪裡來,但黑匣子已是我的囊中之物。警察會告訴我它的下落。那裡面少說也有一萬英鎊的有價證券。一路上,我真是看什麼都歡喜。
  這馬路很窄,路面是白色的,年深日久,已經非常堅硬,並且還留下了一些汙跡。在清晨的薄霧中,它一路向西,蜿蜒穿過山丘,時而也迂迴去造訪一下鄰近的小鎮。這可能是全世界最古老的馬路了。很難想像這裡並不是一開始就有路,因為眼前的樹木、高山和沼地,樣樣都像是經過了巧手的安排,從路上一眼望去,簡直風景如畫。假如沒有這條路,一切雖然都還有用,但肯定會變得不知所謂。
  關於路這個話題,德塞爾比也有一番妙論。[9]他認為,路是人類最古老的紀念物,比最古老的石碑還要早好幾百年。他說,時間的腳步踏平了一切,卻把世間的道路變得更堅實、更持久。他還提到古凱爾特人的一種本領——「問路」。當時的智者只要觀察野獸的足跡,看它們是否完好,前後有多少重疊,就能精確計算出夜間經過的野獸數量。同樣,他們也能判斷途經的人數,不管這些人是否騎著馬、帶著盾牌、持有鐵製武器,也不管他們乘坐多少車輛。如此,他們便知道該派多少人去跟蹤追殺。在另一部著作中[10],德塞爾比說,一條好的路應該有自己的個性,有一種歸宿感,一種難以言表的暗示,暗示它要去往哪裡,不論東南西北,永不回頭。他認為,如果你踏上這樣一條路,旅途肯定會很愉快,到處都是美景,隨時輕鬆愜意,就像一直走在康莊大道上。可是,如果是一條西行的道路,而你偏要東去,那麼,你就會目睹一路的淒涼蕭瑟,一個個陡坡會讓你筋疲力盡。又或者,一條熱情的道路把你引入繁華的都市,那裡街衢縱橫、閭巷交錯,有五百條路正要遠去,去往未知的遠方。而你總能一眼認出自己的道路,讓它帶你安全逃離這複雜的城市。
  我沿著這條路靜靜地走了很久,一邊用前腦想著問題,一邊用後腦享受早晨的各種美好。空氣清冽、豐沛,令人陶醉,到處都有它強大的存在:草木因它而榮發,岩石因它而壯麗,天上雲捲雲舒,塵世一派生機盎然之象。旭日早已探出頭來,從東邊升起。此刻,它正在天邊散發迷人的光芒,洩漏零星的熱量。
  路上看見個石梯,旁邊有扇門,門外是一片田野。我走上石梯,在頂上坐下休息,沒多久就開始感覺異樣。各種奇怪的想法鑽進了我的腦袋,也不知從何而來。我最先回想起我是誰——不是我的名字,而是我從哪裡來、我有哪些朋友。我回想起約翰·迪夫尼,回想起我們一起生活的那段日子,回想起那個冬天的傍晚,我們在滴雨的樹下等待的情景。反觀眼前,我覺得很詫異,為什麼冬天的早晨卻沒有一絲冬天的氣息。再說這美麗的鄉間,一望無際,也完全是陌生的。我離家才兩天——步行也不過三小時——卻像來到了聞所未聞的異域。我怎麼也想不通,因為自己雖然一向埋首書叢,但方圓幾十里的路我都走過,所有地方我都去過。還有,這裡的環境有種說不出的陌生感,可是和一般的外鄉外土又完全不同。一切似乎都那麼完美,那麼精緻,那麼賞心悅目,什麼都看著那麼清晰、分明、不含糊。沼地的顏色很美,田野裡一片青綠。樹木長得錯落有致,讓再挑剔的眼睛都找不出毛病。只要吸一口這裡的空氣,感官就能獲得極大的愉悅。我顯然是來到了陌生的地方,然而,心頭所有的疑慮並未破壞我輕鬆、愉快的心情。我還是想著儘快找到黑匣子。那匣子裡的錢財,估計能保我一生衣食無憂。將來,我一定要騎車重返這神祕的地方,利用餘暇將它一探究竟。想到這裡,我走下石梯,繼續趕路。一路上,我走得輕鬆又自在,想必是沒有逆行。可以說,這條路一直在陪伴著我。
  前一天晚上,我輾轉反側想了很久,還和我新發現的靈魂有過一席長談。奇怪的是,我並沒去想馬瑟斯的殷勤好客,雖然我已經用鐵鍬把他砸死了(或者說,我確信他被砸死了),雖然這本身很不可思議。我在想的是我的名字,忘了自己的名字多好啊。每個人都有名字,有的跟個人長相有關,有的反映家族的傳承,但多數都包含了父母的訊息,也能方便法律文書的處理。[11]哪怕是一條狗也有名字,好讓人一眼就把它認出來。所以,我自己的靈魂應該不難找到個名字,和別人的靈魂以示區別,儘管誰也沒在路上見過他,沒在酒館裡遇到他。
  奇怪的是,我雖然滿腹疑慮,心裡卻很漠然。本來,身分的突然遺失起碼該引起警覺,可是,我卻從周遭感受到難言的欣喜,並且這欣喜似乎把眼前的處境變成了一個善意的玩笑。就是現在,當我無憂無慮地走在路上,內心仍在嚴肅地拷問我,正如前一天晚上那許多的疑問。這疑問裡充滿了嘲笑。於是,我隨手列了一串可能聽過的名字:
  休·默里。
  康斯坦丁·彼得里。
  彼得·斯莫爾。
  貝尼亞米諾·巴里先生。
  亞歷克斯·奧布拉尼根大人,準男爵。
  庫爾特·弗洛因德。
  約翰·P.德薩利斯先生,助理醫師。
  索爾維·加爾醫師。
  波拿巴·戈斯華斯。
  勒格斯·奧黑根。
  貝尼亞米諾·巴里先生,喬說,著名男高音歌唱家。
  首演那天,斯卡拉歌劇院[12]外面警察揮舞警棍,三度驅離群眾。起因是主辦方的一項聲明,說是連站票都賣完了。一聽到這消息,近萬名樂迷開始往前擠,試圖衝破圍欄,場面一度失控。混亂中,幾千人受了傷,更有七十九人生命垂危。彼得·庫茨警官的腹股溝也受了重傷,並且將永遠無法痊癒。場外火爆,場內也一樣熱鬧。演出結束時,全場觀眾欣喜若狂。那天,巴里先生的狀態特別好。起先,嗓音比較低沉,沙啞而富有磁性,像是有些感冒。接著,他便唱起那段絕妙的《冰涼的小手》[13],這也是卡魯索[14]最受歡迎的一首詠歎調。他越唱越有激情,彷彿受了上帝的差遣,金色的音符一個個流淌而出,流向劇場的每個角落,流向每個人的心田。而當他唱到高音C的時候,天地也為之交歡大樂,全體觀眾起立,齊聲歡呼,一時間,禮帽、節目單、巧克力盒全都飛向了舞臺。
  多謝,多謝,我低聲說,臉上帶著微笑,心裡止不住地狂喜。
  說多謝就有點過了,這恰好證明你內心有多麼虛偽、
  自負。
  真的嗎?
  再說說那個索爾維·加爾醫師吧。公爵夫人暈倒了。觀眾席裡有沒有醫生?那乾瘦的傢伙,修長、有力的手指,鐵灰色的頭髮,不聲不響,穿過受到驚嚇的圍觀人群。幾道簡短的指令,不動聲色卻很霸氣。不到五分鐘,情況就得到了控制。臉色蒼白的公爵夫人臉上帶著笑意,連聲稱謝。就這樣,專家的診斷再次避免了悲劇的發生。胸腔裡取出一副小小的假牙。衷心感謝默默無聞的人類公僕。公爵殿下趕到的時候,夫人已經平安無事。只見他掏出支票簿,在存根上寫下「一千畿尼」的金額,以此聊表謝意。那醫師笑著接過支票,然後把它撕得粉碎。這時,劇場的後排,一名藍衣女子唱起了《願你平安》和讚美詩。她越唱越大聲,越唱越動情,歌聲響徹了寧靜的夜晚。在場的人無不潸然淚下,心潮起伏,直到最後一個音符結束。而加爾醫師卻只是笑笑,搖搖頭,表示並不贊成。
  夠了,差不多了,我說。
  我並沒有被感動,而是繼續趕路。紅彤彤的太陽已經在東邊升起,地面像中了魔咒似的,到處都開始熱起來。在那迷濛之中,一切都很美麗,很快樂,包括我自己。路邊是一片片青草地,乾涸、廕庇的溝渠開始變得非常誘人。因為地熱的炙烤,路面正在慢慢變硬,而走路也越來越費力。沒過多久,我感覺離警局應該不遠,所以不妨再休息片刻,等養足了精神再去完成任務。我停下腳步,往溝渠的陰涼處一躺,舒展開四肢。這是嶄新的一天,溝渠上鋪著柔軟的嫩草。我一頭栽下去,頓時就感受到太陽的威力。鼻孔裡像是有一百萬顆微粒,乾草的氣息,青草的氣息,遠處傳來的花香,頭枕大地的那種踏實感。這是嶄新而明亮的一天,屬於整個世界。鳥兒縱情歡唱,忙碌的蜜蜂從我頭頂飛過——它們很少原路返回。我閉上眼,整個宇宙在飛旋,腦子裡嗡嗡直響。躺了不一會兒,我就開始迷糊,然後漸漸墜入了夢鄉。我睡了很久,一動不動,毫無知覺,正如睡在我身邊的影子。
  醒來時已經是下午。一個矮小的男人坐在我身邊,盯著我看。這人很古怪,叼著個古怪的菸斗,手一直在抖。眼神也很古怪,像是在提防著警察。這是雙極不尋常的眼睛,結構上似無偏差,卻無法直視筆直的物體。至於是否適合觀看彎曲的物體,那就不曉得了。我知道,他別過頭來是要監視我;我看不見他的眼睛,也無法與他對視。他個子很矮,穿著破衣爛衫,戴一頂淺橙色的布帽,頭朝著我的方向,一聲不響,讓人心裡很忐忑。也不知在我睡醒以前,他已經觀察我多久了。
  千萬小心。這人看來很狡猾。
  我一掏口袋,發現錢包還在。它光滑又溫暖,就像好朋友伸出的手。既然沒有遭搶,那我就客客氣氣地跟他說話,看他到底是什麼來頭,順便打聽一下警局在哪裡。我心想,只要能找到黑匣子,我不會拒絕任何人的幫助,哪怕是微不足道的幫助。我告訴他現在是幾點幾分,然後像他那樣,意味深長地瞧了他一眼。
  「祝您好運。」我說。
  「也祝你順順利利。」他冷冷地回道。
  你問他叫什麼,幹哪一行,要到哪裡去。
  「恕我冒昧,先生,」我說,「您是捕鳥的吧?」
  「我不是捕鳥的。」他答道。
  「補鍋的?」
  「不對。」
  「打短工的?」
  「不對。」
  「拉琴的?」
  「也不對。」
  我困惑地朝他笑笑,接著說:
  「我看您樣子古怪,實在猜不出您的來歷。您看起來很自在,可又像有什麼心事。不知人生遭遇了什麼困難?」
  那人衝我噴了幾口濃煙,隔著眼睛四周的毛髮,仔細地打量我。
  「人生?」他回道。「我寧願不要這人生,」他說,「因為它實在沒什麼用。不能吃,不能喝,也不能放菸斗裡抽。不能擋雨,抱在懷裡又沒什麼感覺。你喝了一晚上的酒,興致正高,於是扒了它的衣服,把它弄上床,可黑燈瞎火的,摟著它並不舒服。人生就是個錯誤,還不如沒有的好。它就像床底下的尿壺,進口的薰豬肉。」
  「這麼好的天氣,您跟我說這個。」我責怪道,「瞧這大太陽,把人的懶骨頭都叫醒了。」
  「像羽絨床墊,」他接著說,「像蒸汽機烘烤的麵包。這就是你說的人生嗎?人生?」
  你跟他解釋一下人生的苦惱,但更要強調人生的本質是甜蜜的、有希望的。
  什麼是甜蜜的?
  像是春天的花朵,人生的榮耀與圓滿,黃昏的鳥鳴——你知道我在說什麼。
  但我還是不明白這些所謂的甜蜜。
  「人生確實很不好懂,」我開始跟那怪人解釋,「也很難說清楚。可是,如果您認為人生就是享樂,那我告訴您,在城裡活著要比待在鄉下好。據說在法國,有些地方的人過著神仙般的日子。您有沒有發現,小貓咪總是活得很快樂。」
  他憤憤地朝我看了一眼。
  「這就是人生?多少人窮盡一生,想要了解它的真相,可等到最後,總算有所領悟,見鬼,還不是一命嗚呼!人一死,就像中毒的牧羊犬。沒什麼比人生更危險的了。既不能當菸抽,賣了又不值錢,臨了還要把你給弄死。這就是個圈套,危險得很,就像死亡的陷阱。人生?」
  他坐在那裡,非常惱火,不停地抽著菸,半天都沒說一句話。菸斗裡升騰起陣陣濃霧,在面前築成了一堵小小的灰牆。過了一會兒,我又開始問問題,我想知道他究竟是幹什麼的。
  「那您是不是抓兔子的?」
  「不對。不對。」
  「到處打短工的?」
  「不對。」
  「管蒸汽打穀機的?」
  「絕對不是。」
  「釘鐵皮的?」
  「不對。」
  「在城裡做職員?」
  「不對。」
  「自來水廠的檢驗員?」
  「不對。」
  「開藥方給馬治病的?」
  「用不著開藥方。」
  「乖乖,這麼說,」我實在是糊塗了,「您做的這一行肯定很特別,我想不出來啊。難不成,您跟我一樣也是農民,或者是酒館的夥計,布店裡賣布的。您不會是演戲的吧?」
  「都不對。」
  他忽然坐起來,幾乎是直瞪著我,嘴裡緊叼著菸斗,一副凶巴巴的樣子。四周煙霧繚繞。我有些緊張,但並不那麼怕他。要是手邊有把鐵鍬,我肯定會立即幹掉這傢伙。但我想,最好還是別得罪他,什麼都順著他說。
  「我是強盜,」他嚴肅地說,「身上有刀子,手臂像蒸汽機一樣有力。」
  「強盜?」我驚呼道。我的預感終於得到了證實。
  先穩住。別輕舉妄動。
  「力氣大得跟洗衣機裡那明晃晃的轉軸一樣。我還是個狠毒的殺手,每次搶劫都會把人一拳打死,因為在我眼裡人命不值錢,一分錢都不值。我把人殺死,然後,就會有更多人來到世上。到那時,我說不定能活到一千歲,再也不用像七十歲時那樣,喉嚨裡老是堵著一口痰,咳都咳不出來。喂,你身上帶錢包了嗎?」
  快跟他哭窮。跟他借錢。
  這有何難,我說。
  「我沒錢,硬幣、金幣、匯票統統沒有,」我回道,「也沒有當票,值錢的東西全沒有。我跟你一樣,也是窮人,我還想跟你借兩先令當盤纏呢。」
  我坐在那裡望著他,有些緊張起來。只見那人把菸斗一扔,掏出把很長的鐮刀,兩眼逼視著寒光閃閃的刀鋒。
  「就算你身無分文,」他大笑道,「我也不會饒你這條小命。」
  「慢著,你聽我說,」我正色道,「搶劫、謀殺都是違法的,更何況,我這條小命對你也沒什麼用。我有肺癆,六個月內肯定會死。說不定,很快就要辦喪事。你等等,我咳一聲給你聽。」
  說完,我用力乾咳了一聲。咳嗽聲像一陣微風,吹動了手邊的小草。我心裡開始琢磨,不如躍身而起,逃走算了。這辦法起碼比較簡單。
  「還有件事忘了說,」我補充道,「我身上有個部位是木頭的,沒有任何生命跡象。」
  那怪人一聽這話,連連稱奇。他跳將起來,上下打量我,眼神極為怪異。我衝他一笑,捋起褲管,給他看我左邊的那條木腿。那人來回看了很久,還拿粗硬的手指在我腿上摩挲。突然,他一屁股坐下,丟掉手裡的刀,又把菸斗掏了出來。原來,那菸斗一直在他口袋燒著,難怪他點都沒點,就嘬了起來。才過不久,他又製造了一大團青煙,灰色的煙,害我差點以為他的衣服著火了。隔著煙幕,我發現他正友好地朝我這邊看著。沉默片刻過後,他開始誠懇地跟我低聲說話。
  「小兄弟,我不會動你一根汗毛。」他說。
  「我這病應該是在馬林加[15]染上的。」我解釋道。此刻,我已取得他的信任,生命危險已經過去了。接著,這傢伙的一個舉動讓我大吃一驚。只見他捲起自己的破褲管,露出了左腿。那條腿光滑、勻稱,非常粗壯,而且居然也是木頭的。
  「真是太巧了。」我說。我這才明白,他為什麼突然態度大變。
  「你人不錯,」他回道,「我不會動你一根手指。在下是全國獨腿界的領導人。國內的獨腿漢我全認識,只除了一個——那就是你——不過,現在你也成了我的朋友,我們都是好兄弟。誰要敢斜眼瞧你,看我不把他撕個稀巴爛。」
  「多謝大哥一番好意。」我說。
  「這有什麼好客氣的。」說著,他攤開雙手,「往後你但凡惹上什麼麻煩,只管招呼我。女人找你麻煩,我會幫你解決。」
  「我對女人完全沒興趣。」我微笑著說,「真要找樂子,還不如拉拉琴。」
  「不管怎麼說吧,總之,你要是碰上官兵或者惡狗,我一定會帶領全部人馬來幫你,看我不把他們殺個片甲不留。對了,我的真名叫馬丁·芬紐凱恩。」
  「好名字啊。」我應和道。
  「馬丁·芬紐凱恩。」他聽著自己的聲音,又說了一遍,彷彿那是世界上最美妙的音樂。說完,他往後一仰,濃煙再次吞沒了他。等到煙霧快要散盡的時候,他就再吐一口出來,把自己藏在其中。
  「我問你,」他半晌之後說道,「你有什麼特別想要的東西嗎?」
  這問題問得很怪,有些出乎意料。不過,我回答得倒很快。我說有。
  「是什麼東西?」
  「我正在找的東西。」
  「這很好啊。」馬丁·芬紐凱恩說,「那你會怎麼努力,怎麼讓它一步步發展,最終變成現實?」
  「我得去趟警局,」我說,「讓警察告訴我東西在哪裡。也許,你可以告訴我警局該怎麼走,是嗎?」
  「也許吧。」芬紐凱恩先生說,「你收到最後通牒了?」
  「收到了祕密通牒。」我答道。
  「準是好事。」他說,「不過,既然是祕密通牒,你就不用告訴我了。」
  他把菸絲都抽完了,此刻正拿著菸斗乾嘬,所以煙也就特別嗆。芬紐凱恩一隻手伸進褲襠的口袋,掏出個圓片。
  「這是枚金幣,會給你帶來好運的。」他說,「它象徵著燦爛的前程。」
  於是,我也向他表達了「燦爛的」謝意。然而,我發現他給我的其實只是枚普通的硬幣。我小心翼翼地把錢放進口袋,就當是得了件無價之寶。我對自己還是很滿意的,要知道,這麼個古怪的木腿兄弟可不好對付。靠近路那邊有條小河,我站起身,走過去看了一眼,淨是白花花的流水。河底有很多石頭,所以河水不停地翻滾、騰空,一直到繞過了河灣,才又奔湧向前。
  「警局就在這條路上,」馬丁·芬紐凱恩說,「離這裡一里路,我早上剛好路過那裡。就在河道岔開去的地方。你要是這會兒就去,還能看見從警局洄游的鱒魚。那些魚穿著棕褐色的衣服,一個個肥嘟嘟的。因為那兩個警察老往河裡倒東西,所以它們就有了美味的早餐。每天這個時候,它們都會游過去,到了晚餐時間,再游到別處去,因為有個叫麥克菲特森的人在河邊開了家麵包店。在那個村子裡,各家各戶的後門都挨著這條河。麥克菲特森有三輛廂型車,一輛登山用的輕便雙輪小馬車。每週的週一和週三,他都會來基爾基什基姆賣麵包。」
  「馬丁·芬紐凱恩,」我說,「在到達目的地以前,我有太多事要考慮,而且最好能盡早想清楚。」
  他坐在煙霧繚繞的溝渠上,會心地看著我。
  「好兄弟,」他說,「祝你好運。遇到什麼危險,可要告訴我啊。」
  我連說兩聲「再見」,然後就和他握手告別。我走了一段路,回頭一看,發現眼前什麼都沒有,就只剩那溝渠露出個尖尖。一柱濃煙升起來,像是有補鍋匠在底下燒火做飯。臨別前,我又回頭看了一眼,發現芬紐凱恩正看著我,目送我漸漸遠去。這人真有意思,給我指路,告訴我警局還有多遠,真是幫了我大忙。我一邊走一邊暗喜,慶幸遇上了這樣的好人。
  真是個奇怪的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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