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我奉命把香菸送到裡屋,然後便和麥克魯斯金警官聊了起來。這是一次前所未有的長談,事後想起來,跟德塞爾比某些更複雜的假想倒是有些關聯,尤其是他利用一組鏡子對時間和永恆本質的探索。[22]按照我的理解,其理論大致如下:
  一個人站在鏡子前觀看自己的映像,他見到的並非自我的真實反映,而是更為年輕的自己。德塞爾比對該現象的解釋十分簡單。他如實指出,光傳播的速度是有限的,也是可測定的。因此,任何物體在鏡中留下映像之前,光線都必須先照射在它身上,然後撞擊鏡面,再反射回物體本身——比如,觀看者的眼睛。所以說,人觀看鏡中映像與反射光線在眼中成像的時間間隔是可以測算的。
  你也許會說,這沒什麼問題。因為不管想法正確與否,其中的時間差都是可忽略的,正常人並不會計較這個。然而,德塞爾比一向討厭淺嚐輒止。於是,他又堅持把第一次反射回來的映像再反射到另一面鏡子中,並聲稱在二次反射的映像中發現了某些細微差別。就這樣,他最終構建出一套熟悉的平行鏡組,讓每面鏡子反射中間物的縮小映像,如此反覆,以至於無窮。而這次選用的中間物恰好是他自己的臉。據稱,德塞爾比藉由「一面強大的鏡子」,通過無數次映像,反向觀察自己的臉部,並最終得到了驚人的結果。他說,隨著映像的層層推進——直至遠到肉眼無法看見——他的臉在鏡子裡也越變越年輕。最後,他變成了一個十二歲的清秀男孩,用他自己的話說,「美麗高貴,非凡脫俗」。不過,「由於地表弧度與望遠鏡的視野所限」,他未能將觀察回溯至搖籃時期。
  以上就是德塞爾比的理論。這時,我發現麥克魯斯金吃飽了,正坐在廚房的餐桌旁,一臉通紅,輕輕喘著氣。我把菸遞給他,他打量了我幾眼。「嗯,不錯。」他說。
  他點著菸,嘬了幾口,向我露出神祕的微笑。
  「嗯,不錯。」他重複道。小油燈擺在桌上,就在他跟前,他正伸手摩挲著。
  「今天天不錯。」我說,「你幹嘛大白天還提著燈?」
  「問得好。」他回道,「那我也問問你,『布布』是什麼意思?」
  「布布?」
  「你覺得布布是什麼東西?」
  我對這謎語沒興趣,但還是假裝皺起眉頭,絞盡了腦汁。
  「是不是那種要花錢的姑娘?」我說。
  「不是。」
  「德國蒸汽風琴上的銅把手?」
  「不是把手。」
  「是不是和美國獨立有關?」
  「不是。」
  「給鐘錶上發條的機械引擎?」
  「不是。」
  「腫瘤,牛嘴裡的口沫,姑娘們戴的那種鬆緊帶?」
  「完全挨不上。」
  「要不然,就是阿拉伯人演奏的一種東方樂器?」
  他拍了拍手。
  「不是,但很接近,」他微笑道,「是和這類似的東西。你可真聰明。布布是一種波斯的夜鶯。怎麼樣,沒猜到吧?」
  「我很少有猜不到的。」我冷冷地說。
  他很佩服地看了我一眼,兩人默坐片刻,像是頗為自在,也很融洽,而事實也的確如此。
  「你肯定大學畢業吧?」他問。
  我未置可否,只是坐在狹小的椅子上,儘量讓自己顯得高大、博學、機靈一點。
  「我認為你是個永恆的人。」他緩緩地說。
  他坐了好一會兒,始終盯著地板看,然後轉過臉,把那黑乎乎的下巴對著我,開始打聽我的來歷。
  「我不想多管閒事,」他說,「但你能否告訴我你是怎麼來的?想必是有爬坡的三檔變速車吧?」
  「我沒有三檔變速車,」我回答得很乾脆,「也沒有二檔變速車。我根本就沒自行車,也沒打氣筒。我既然都沒車,還要車燈幹嗎,再說,也沒支架可以掛啊。」
  「這倒是。」麥克魯斯金說,「是不是有人笑你騎三輪車?」
  「我沒有兩輪車、三輪車,我也不是牙醫,」我斬釘截鐵地說,「而且,我對什麼大小輪自行車、小輪摩托車、三輪腳踏車、雙人自行車統統不感興趣。」
  麥克魯斯金一聽這話,嚇得臉色煞白,渾身發抖。他拉住我手臂,仔細地打量我。
  「我啊,」過了很久他才張開嘴,很緊張地說,「這輩子都沒聽過這麼荒誕離奇的故事。你真是世間少有的怪人。我到死都不會忘記今天早上發生的事。你不會是在耍我吧?」
  「沒有。」我說。
  「天啊!」
  他站起身,攤開一隻手,把頭髮往腦後梳,又向窗外注視了很久,兩隻眼睛往外鼓,滴溜直轉,而臉卻像空口袋似的,不見一絲血色。
  然後,他走開了,等情緒平復以後,從架子上某個縫隙裡掏出一支很小的鏢。
  「把手伸出來。」他說。
  我不以為然地伸出手,於是他便拿鏢對準我的手,越靠越近,就在距離我約半英尺的地方,那鏢頭一晃,我當即感到刺痛,短叫了一聲。只見掌心已滲出一小滴鮮血。
  「非常感謝。」我說。這事來得太意外了,我反倒沒跟他發火。
  「我讓你腦子開開竅。」他得意地說。
  說完,他把鏢放回架上,不懷好意地斜眼瞪著我,神情中頗有幾分「君王的豪氣」。
  「這你能不能解釋解釋看?」他說。
  「我解釋不了。」我納悶地說。
  「嗯,的確是需要分析,」他說,「得動腦子。」
  「你的鏢怎麼隔半英尺遠還能把手扎出血來?」
  「哦,那支鏢啊,」他淡然地回道,「是我業餘時間最先做的一件玩意兒。現在看也不過如此,但當年我蠻得意的,早上愣是不肯起床,哪個警長來都一樣。論長度和寬度,這在愛爾蘭絕無僅有,在美國也只有一個類似的,但也不知道究竟是什麼。可我還是忘不了你說的『非自行車人』。我的天啊!」
  「但這支鏢,」我堅稱,「已經說明了一切。我不會告訴任何人的。」
  「我之所以告訴你,是因為你能守口如瓶,」他說,「而且,你說的那些關於自行車的事,我從沒聽說過。你所認為的鏢頭根本就不是鏢頭,而只是鋒利的開始。」
  「說得太精彩了,」我說,「可惜我聽不懂。」
  「鏢頭有七英寸長,又尖又利,普通人根本看不見。前半段雖然比較粗硬,可你還是看不見,因為真的非常鋒利。但如果你能看到這一半,那也就能看到另一半,或者看到兩段的接合點。」
  「這麼說,應該比火柴還要細很多?」我問。
  「根本沒辦法比。」他說,「因為真正鋒利的部分實在太細,沒人能看見,不管你是誰,也不管是什麼光照在上面。距離頂端約一英寸的地方尤其鋒利,有時——特別是深夜或陰天——你想都不會想到它,也不會把它放到盒子裡,因為那會把盒子弄破。」
  我皺起眉頭,想裝得聰明些,彷彿這事得用全部的智慧才能弄懂。
  「沒有磚頭,就沒辦法生火。」我點頭說。
  「真是高見。」麥克魯斯金回道。
  「鋒利是肯定的,」我承認說,「畢竟扎出了一滴血,但我又完全不覺得刺痛。可見,一定是極其鋒利。」
  麥克魯斯金大笑。他重又在桌邊坐下,開始繫腰帶。
  「你還是沒說到點子上。」他笑道,「因為扎出血的根本就不是鏢尖。我說的跟我們談論的這個點還隔著一英寸遠呢。」
  「那剩下的這一英寸是什麼?」我問,「究竟叫什麼?」
  「那才是真正的鏢尖。」麥克魯斯金說,「但它非常細,能穿透你手上的表皮,而你卻絲毫不會感覺痛,也完全看不見、聽不見。它細小到像是根本不存在,你可以為此想上半小時,可最終還是一無所獲。這一英寸長的鏢尖,前面比後面粗,這幾乎是肯定的,但我估計你還是不怎麼信。」
  我捏緊下巴,開始絞盡腦汁拚命想,可就是想不通到底是怎麼回事。麥克魯斯金再次走到櫥櫃前,拿了個黑乎乎的小玩意兒回到桌邊。那東西很像傳說中小矮妖的鋼琴,有黑白鍵,有黃銅管,還有旋轉的圓形齒輪,類似於蒸汽機的部件或是打穀機的端口,只不過,這一切都極其袖珍。他用白皙的雙手撫摩著「鋼琴」的表面,像是在找一個很小的鈕扣。他虔誠地仰望著半空,完全忽略了我的存在。屋裡靜得出奇,彷彿屋頂就快掉到地上。他正痴情地望著「鋼琴」,而我卻還在琢磨那鋒利的鏢尖,想要了解其中的奧祕。
  十分鐘後,他站起身,把東西放了回去,又在筆記本上寫了一會兒,然後點燃了菸斗。
  「好了。」他豪邁地說。
  「那些鏢尖。」我說。
  「我剛才問你什麼是布布了嗎?」
  「你問了,」我答說,「但我好奇的是那些鏢尖。」
  「我做鏢尖也不是一天兩天了。」他說,「我再給你看樣東西,怎麼樣?做工算是中等,但技術絕對高超。」
  「那敢情好。」我回道。
  「但我還是忘不了你私下裡跟我說的『非自行車人』。你如果把這故事寫下來,讓大家都讀到,我保證你發大財。」
  他又踱步至櫥櫃前,打開下面的門,取出個小匣子,放在桌上讓我仔細觀看。我平生沒見過如此精美的東西。這是個棕色的匣子,和新加坡海員或水手的衣櫥一模一樣,只是尺寸非常小,就像望遠鏡拿反時看到的樣子。匣子高約一英寸,比例勻稱,做工精細。每一面上都有凹坑、刻印、漂亮的刮痕和圖案,頂蓋上的彎拱尤其別緻。匣子的每個角都貼著閃亮的黃銅包片,頂蓋上也覆了一層,可以說,雕工之精美正好和木匣相得益彰。一句話,整個匣子完全體現了藝術的高雅與尊貴。
  「你瞧。」麥克魯斯金說。
  「太漂亮了,」我感嘆道,「都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我年輕時做的,花了兩年工夫,」麥克魯斯金說,「到現在還是讓我很自豪。」
  「簡直絕了。」我說。
  「差不多吧。」麥克魯斯金說。
  於是,兩人便開始欣賞那匣子,而且一看就是五分鐘,到最後,那匣子彷彿在桌上跳起舞來,而且尺寸也變得更小。
  「我平常不太注意什麼盒子、匣子,」我很坦白地說,「但這匣子實在太美了,我永遠都會記得。這裡面是不是裝了什麼東西?」
  「有可能哦。」麥克魯斯金答道。
  他走到桌邊,雙手籠著那匣子,就像在撫摸一隻狗。然後,他拿一把很小的鑰匙打開了頂蓋,可是,還沒等我看清楚匣子裡裝的是什麼,他就把蓋子蓋上了。
  「我來跟你說個故事吧,讓你看看一件小事是怎麼複雜起來的。」他說,「當初,我做完這匣子以後,拋光,裝飾,心想裡面該放些什麼好呢,這東西到底有什麼用。一開始,我想到了布萊迪的那些信,那些寫在藍紙上、氣味特別濃的信。可再一想,信裡有很多露骨的內容,恐怕不太妥當。你懂我的意思嗎?」
  「懂。」我回道。
  「於是,我又想到了我的那些大頭釘、琺瑯徽章、演示用的鋼筆。那鋼筆頂端有螺絲,能把筆尖頂出來,是很精巧的機械裝置,也是一件紹斯波特[23]寄來的禮物。這些都是所謂『機器時代的象徵』。」
  「這可有違匣子所代表的精神啊。」我說。
  「的確如此。所以,我又想到了我的刮鬍刀,備用的假牙,以防在執行任務時意外磕到嘴……」
  「這些也不合適吧。」
  「嗯,不合適。然後就是各種證書、現金、隱修士彼得[24]的小像,還有個拴著帶子、黃銅做的玩意兒,那是有天晚上在馬修·奧卡拉漢家附近馬路上撿到的。但這些也都不合適。」
  「真是傷腦筋啊。」我說。
  「最後,我想到了一樣東西,這下心裡總算踏實了。」
  「能找到合適的,這太好了。」我說。
  「我發現,」麥克魯斯金說,「這匣子只適合放一種東西,那就是再放個匣子進去,同樣的款式,但尺寸要小一點。」
  「這主意太妙了。」我儘量順著他說。
  於是,他走到小匣子前,再次打開頂蓋,攤開手掌,弄成餐盤或魚鰭似的形狀,從兩側探下去,又掏出個匣子來。這匣子尺寸更小,但式樣、比例都和母匣別無二致。它幾乎讓我窒息,因為實在太完美了。我也走過去,親手撫摩了一下,看看究竟有多麼袖珍。匣子上的銅飾閃閃發亮,就像海上看到的太陽;木質部分泛著深厚、飽滿的光澤,像是經過了歲月的積澱。我盯著那匣子看,漸漸覺得身體有些無力,於是便找了把椅子坐下。為了假裝沒受到干擾,我吹起口哨,哼了一首歌,《老頭彈牙套》。
  麥克魯斯金衝我詭異地笑笑。
  「你也許還沒接觸過自行車,」他說,「但這並不代表你什麼都懂。」
  「這些匣子,」我說,「每個都一樣,我反而無法相信它們的存在,因為有特點的總比雷同的更加可信。不過,儘管如此,這仍然是我見過的最不可思議的兩樣東西。」
  「花了我整整兩年工夫啊。」麥克魯斯金說。
  「那小匣子裡裝的又是什麼?」
  「你覺得呢?」
  「我都不太敢想了。」我很坦率地說。
  「好,你等著,我打開給你看,」他說,「讓你看個仔細。」
  說著,他從架上取下兩把小的奶油鏟,伸進小匣子裡,又鉤出一隻一模一樣的匣子。我走上前,用手仔細撫摩了一遍,還是同樣的紋路,同樣的比例,同樣完美的銅飾,只是尺寸又小了一號。這東西毫無瑕疵,又很賞心悅目,說來也怪,倒讓我不禁想起一樣東西,一樣我理解不了也沒聽說過的東西。
  「什麼也不用說。」我當即對他說,「你忙自己的吧,我要坐下來好好看看。」
  聽我這麼一說,他點點頭,拿了兩把直柄的茶匙,把柄插進那最小的匣子裡。結果可想而知,他打開匣子,用兩把餐刀又「挖」出一個匣子。就這樣,刀子越變越小,最後,桌上竟羅列了十二個小匣子,而那最小的也就半個火柴盒那麼大。因為太袖珍,所有銅飾都只剩下一個光點,其餘則完全看不清楚。我匆匆瞥了一眼,便把頭扭開,所以並不知道上面是否刻了同樣的圖案。但我相信應該是完全一樣的。此刻,我已啞口無言,因為這警察的技術實在太驚人。
  「最小那個,」麥克魯斯金一邊說,一邊收拾起那些刀子,「用了三年時間才完工,然後又過了一年,我才敢相信我終於成功了。對了,你身上有沒有帶別針?」
  我默默遞給他一根別針。只見他用頭髮絲那麼細的一把鑰匙打開了最小的匣子,然後用別針又挖出一個更小的匣子。現在,桌上十三個匣子排成了一排。奇怪的是,我覺得這些匣子都一樣大,只是我觀看的角度發生了偏差。這想法讓我很驚訝,於是過了好久,我對他說:
  「這十三個匣子排在一起,太讓我驚訝了。」
  「你稍等。」麥克魯斯金說。
  我密切注視著他的一舉一動,整個人都緊張起來,身子一陣顫抖,彷彿能聽見腦袋發出喀嗒喀嗒的響聲,就像一粒乾癟的豌豆。他拿著別針這裡戳戳、那裡捅捅,最後共挖出二十八個小匣子。那最小的擺在桌上就像一隻蟲子,或者一粒灰塵,只不過它還閃著光。再定睛一看,發現這匣子邊上還有樣東西,跟大風天吹進眼裡的沙子一般大。我這才醒悟,原來正確的數目應該是二十九。
  「喏,別針還給你。」麥克魯斯金說。
  我呆呆地伸出手,他把別針塞到我手裡,若有所思地回到桌邊。然後,他從口袋掏出一個小得看不見的東西,放在桌上撥弄起來,而旁邊那個匣子本就已經小得無法形容。
  這時,我心裡開始發怵。眼前的一幕已不再那麼奇妙,相反,它透著恐怖的氣息。我閉上眼,祈禱他就此罷手,趕快停止手頭正在做的事。可是,等我睜開眼睛,發現什麼也沒發生,這才轉憂為喜。桌上沒再多出什麼匣子;麥克魯斯金站在桌子的左邊,手裡還在撥弄那個看不見的玩意兒。他見我一臉驚恐,便走過來,遞給我一個巨型放大鏡——像個帶把手的洗臉盆。我接過放大鏡,心頭突然一緊。
  「來,到桌子這邊來。」他說,「仔細瞧瞧,看能發現些什麼。」
  桌上除了二十九個匣子,似乎什麼也沒有。可等我拿放大鏡一照,這才發現原來旁邊又擺出了兩個小匣子,其中,那最袖珍的還不到肉眼可見的一半。我把放大鏡還給他,默默走回座位。為了安慰自己,為了抒發情緒,我用口哨哼了一首《長腳秧雞吹風笛》。
  「你看。」麥克魯斯金說。
  他從表袋裡掏出兩支皺巴巴的香菸,同時點燃,然後遞了一支給我。
  「這第二十二個匣子,」他說,「是我十五年前做的。從那時起,我就利用晚上和加班時間,利用工餘時間,每年都做一個不同的出來。」
  「我完全明白你的意思。」我說。
  「六年前開始,這些匣子就看不見了,不管用不用放大鏡。我最後做的那五個誰都沒見過,因為所有放大鏡都不行,都沒辦法把東西放到足夠大,當然,也就沒人知道它們是世界上最袖珍的手工藝品。同樣,也沒人知道我在做什麼,因為我的那些工具都小得看不見。至於我目前正在做的匣子,更是小得跟不存在一樣。『第一號』可以同時容納一百萬個這樣的小玩意兒,而且就算這樣,剩下的空間都足夠再放一條捲好的女式馬褲。誰也不知道這要什麼時候才會停下來。」
  「做這種工作很傷眼睛吧。」我決定假裝大家都是普通人,都跟我一樣。
  「過幾天,」他回道,「我得買副金絲眼鏡。我現在都快瞎了,報紙上、表格上的小字一點都看不見。」
  「在我回值班室以前,」我說,「能問你一個問題嗎?你在迷你鋼琴上彈的是什麼曲子?就是那個帶把手、有銅針的東西。」
  「哦,那是我的樂器。」麥克魯斯金說,「我用它彈自己作的曲子,算是自得其樂吧。」
  「我一直在聽,」我回道,「可什麼也聽不見。」
  「這不奇怪,」麥克魯斯金說,「因為這是我特製的樂器。那些曲調的振動頻率很高,一般人的耳朵根本接收不到。只有我自己才了解其中的奧妙,懂得它的竅門,知道該怎麼操作。你覺得怎麼樣?」
  我勉強站起身,打算回值班室,一隻手無力地捋了一下眉毛。
  「我覺得曲調非常齊整。」我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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