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1年3月下旬的一天上午,我當時沒什麼活兒可幹,就在薩拉託加斯普林斯的村裡隨處走走,琢磨著在忙季到來之前去哪兒打點零工。當時正值法庭開庭審案期間,所以安妮跟往常一樣去了二十英里外的仙蒂山,在謝麗爾咖啡館幫廚。我記得伊麗莎白跟著她一塊兒去了,瑪格麗特和阿朗佐則被送去了薩拉託加的姨媽家。
國會街和百老匯街交匯的轉角上有家穆恩先生開的小酒館,據我所知這家酒館的主人現在仍然是穆恩先生,當時我就是在那附近遇見了兩位衣著得體的先生。我完全不認識他們,印象中他們說是有個熟人向他們推薦了我,說我的小提琴拉得很不錯,不過我現在已經完全想不起來當時他們所說的那位熟人到底是誰。
他們很快就切入正題,問了很多關於我小提琴水平的問題。他們似乎對我的所有回答都非常滿意,隨即便提議要僱用我一小段時間,還感嘆說,我加入他們的表演實在是再合適不過了。他們一個叫梅理爾·布朗,另一個叫艾布拉姆·漢密爾頓:這是他們自己告訴我的名字,當然,我現在完全有理由懷疑他們並沒有告訴我真名。梅理爾·布朗大概四十歲,身材矮小健壯,看上去精明能幹;他當時穿著黑色大衣,戴著一頂黑帽,他說自己平時在羅切斯特和錫拉丘茲兩地奔波。艾布拉姆·漢密爾頓看上去年輕一些,我估計還沒滿二十五歲;他高高瘦瘦,皮膚白皙,眼睛也是淺色的;他的打扮看上去非常時髦,那天穿著一件優雅的馬甲,外面套了一件黃褐色的大衣,頭戴一頂亮閃閃的帽子;他的氣質有些陰柔,不過讓人覺得挺有魅力的,感覺是那種容易接近也很擅長與人打交道的人。他們自稱是華盛頓某個馬戲團的人,當時已離開大部隊北上游玩了一小段時間,所以他們正打算回去跟大部隊會合,一路上順便做些表演賺些路費。他們還抱怨說,之前的表演一直都沒能找到合適的音樂來配合,所以,他們希望我能跟著他們一起去紐約,路上每天支付我一美元作為報酬,如果晚上有表演則每晚再另付三美元,之後也會給我足夠的路費從紐約回薩拉託加。
我當即就答應了,一方面是因為報酬豐厚,另一方面則是因為我一直想去大城市看看。他們希望能夠立刻動身。我想反正我不會離開太長的時間,沒有必要寫信告訴安妮,說不定我跟安妮會差不多時間回來。所以我只帶了點隨身衣物和小提琴,就跟他們一起上路了。他們乘坐的是一輛兩匹棗紅大馬拉的有篷馬車,看上去非常氣派。他們有三大箱行李,都綁在行李架上,疊到車伕座椅一般高。他們坐在馬車裡,我趕著馬車從薩拉託加出發趕往奧爾巴尼,心裡十分高興,我對這份新工作特別滿意。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我們曾穿過巴爾斯頓的崎嶇山路,然後在傍晚之前抵達了奧爾巴尼,當時停在了博物館南面的一家旅館附近。當晚我就看到了他們所謂的演出——實際上也是整個旅途中的唯一一場演出。漢密爾頓站在門口,我負責伴奏,布朗負責表演,主要就是雜耍拋球、繩上跳舞、帽中煎餅、模仿豬叫之類的口技和戲法表演。來看演出的人寥寥無幾,有些還只是湊熱鬧的,用漢密爾頓的話說,就是收入「空空如也」。
第二天一早我們就繼續趕路了。他們急切地盼望著能早點跟馬戲團會合,所以我們馬不停蹄地趕路,中間都沒有再停下來演出,最終如期抵達了紐約。我們在市區西面的一所房子歇腳,那所房子位於連通百老匯和哈得孫河的一條街上。我當時想著我的差事算是辦完了,要不了一兩天我就能動身回薩拉託加跟親友重聚了。但布朗和漢密爾頓卻極力遊說我繼續跟著他們一起去華盛頓。他們不斷表示,到那兒時就是夏天了,馬戲團會開始北上演出,只要我願意去,他們一定能給我謀個好差事,收入一定會非常可觀。他們把各種好處說得天花亂墜,對我的表演也是讚不絕口,所以我最終被他們說動,同意一起前往華盛頓。
第二天早上,他們給我提了個建議:因為我們接下來要去的是個蓄奴州,所以我最好在離開紐約之前先去開個自由證明。當時我很感激他們的謹慎建議,說實話如果他們不提,我自己根本不會想到這回事。於是我們立刻動身,如果我沒記錯的話,當時應該是去了海關。他們宣誓證明我是個自由人,辦事人員在一張紙上寫了點什麼然後遞給我們,讓我們去書記室。隨後書記員在那張紙上又寫了點什麼,還收了六先令,讓我們回到海關。又辦了一些其他的手續、付了兩美元之後,我終於拿到了證明我是自由人的文件。我把文件放在口袋裡,跟著我的兩位朋友回到了旅館。我必須承認,當時覺得完全沒有必要費心去開這個證明,我對自己的人身安全從未有過絲毫的擔憂。我記得當時的那位書記員曾在一本很厚的本子上做了備忘,我覺得這個記錄現在應該還能查得到。如果查一查1841年3月下旬或者4月上旬的備忘記錄,至少能夠確認這件事是確切無誤的。
於是,在抵達紐約之後的第二天,我便揣著我的自由證明跟他們一起渡河前往澤西城,然後一路直奔費城。我們在費城逗留了一晚,第二天一早繼續出發前往巴爾的摩。我們順利抵達巴爾的摩後,在火車站附近的一家旅館歇了歇腳,我記得那家旅館叫羅斯本,也有可能是旅館的老闆叫羅斯本。從紐約出發的這一路上,他們越來越迫切地希望能早點跟馬戲團會合。所以,我們把馬車留在了巴爾的摩,改搭火車前往華盛頓。我們抵達華盛頓的時候是傍晚,第二天恰好是哈里森將軍的葬禮。當時我們住在賓夕法尼亞大道的加德斯比酒店。
晚飯之後,他們把我叫到了他們的房間,給了我四十三美元,這遠遠超出了之前說好的報酬;他們解釋說,這是為了彌補從薩拉託加一路過來時因為沒有那麼多演出而給我帶來的損失。他們還告訴我,本來馬戲團是打算第二天一早就離開華盛頓的,但因為哈里森將軍的葬禮,他們決定推遲一天離開。從我第一次遇見他們,一直到現在,他們都對我非常和善。他們時時刻刻都對我表現得關懷備至、讚許有加,而我則是認定了他們都是善良的人。我全心全意地信任他們,完全沒有懷疑過一絲一毫。他們的所有言行——比如建議我防患於未然地去開自由證明,還有其他沒有必要贅述的各種細節——都讓我覺得他們是我的朋友,他們一直在替我著想。萬萬沒有想到,這一切都是偽裝;萬萬沒有想到,他們正謀劃著最邪惡的罪行。他們到底是不是我的不幸之源,到底是不是披著人皮的狡猾惡魔——處心積慮地誘惑我遠離我的家人、失去我的自由——讀者們心裡跟我現在一樣瞭然。如果居然還有人相信他們是無辜的,那該如何解釋我的離奇失蹤呢?我也希望真相不是我想的那樣,但我仔細回想了所有的一切之後,實在無法再為他們辯解。
我收下錢之後,他們建議我晚上別出去,因為我對這裡的風土人情完全不瞭解。我答應一定不會出去,然後離開了他們的房間,一個黑人僕人領著我去了一間一樓靠後的房間。我躺下休息,睡著前一直想念著我的家人,想著我們之間距離那麼遙遠。遺憾的是,那晚並沒有天使到我床前勸告我要離開,也沒有仁慈的聲音在夢中警告我,往前一步便是深淵。
第二天,華盛頓舉行了一場盛大的遊行。禮炮與喪鐘的轟鳴聲響徹天空,許多人都在房子上掛了黑紗,街上人山人海。送葬的隊伍沿著賓夕法尼亞大道緩緩前行,馬車一輛接著一輛,後面跟著成千上萬人組成的遊行隊伍,他們在哀樂聲中一路護送哈里森將軍的遺體入葬。
我從一大早就一直跟漢密爾頓和布朗在一起,因為我在華盛頓也不認識別的什麼人。送葬隊伍經過時,我們一起在窗前肅立觀看。我清楚地記得,墓地的禮炮每響一下,窗玻璃就會被震得抖一下。隨後,我們去參觀了國會大廈,在四處逛了許久;下午又一路走到總統府,他們始終跟我在一起,路上不斷指給我看各處景點。然而,我始終沒看到馬戲團的影子;實際上,我那天完全沉浸在遊覽的興奮中,早把馬戲團拋在腦後了。
那天下午,我那兩位朋友幾次進酒吧喝酒;據我認識他們這段時間所知,他們並沒有酗酒的毛病。他們喝酒時也會給我倒上一杯,從後來所發生的事來看,我當時並沒有喝醉。但是快到傍晚的時候,我在喝了他們遞過來的一杯酒後,突然難受起來,我以前從來沒經歷過那種難受的感覺。我開始覺得渾身不舒服,頭也開始劇痛,是那種很難用言語表達的沉重的鈍痛感。晚飯時,我完全沒有胃口,一看到甚至一聞到吃的東西就想吐。入夜時,昨天領我進房間的那位僕人帶著我回到了那間臥房。布朗和漢密爾頓勸我好好休息,還悉心安慰了我一番,希望我明天早上就能好轉。我勉強脫掉外套和靴子,就一頭栽倒在床上。但是,我的頭疼越來越劇烈,根本無法忍受,所以一直都睡不著。躺了沒多久,我就覺得特別渴,嘴脣都乾裂了。我滿腦子只能想到各種水——湖水、奔騰的河流、我曾駐足飲水的小溪、水桶被慢慢從井中提起時滿溢的清冽井水。大概快到半夜的時候,我實在口渴難忍,只能起身找水喝。我對酒店一點都不熟悉,周圍又看不到一個人影。我茫然地摸索了好久,終於在地下室找到了一間廚房。有兩三個黑人僕人在廚房裡忙碌著,其中有個女的給我倒了兩杯水。我一口氣喝完,暫時緩解了口渴;但等我回到房間時,卻又口渴起來,比之前更難忍受,頭痛也越來越劇烈。那晚的痛苦崩潰,那種痛不欲生、幾乎把人逼瘋的絕望,我到死也不會忘記。
從廚房回來大概一兩個小時後,我感覺到有人進了我的房間。我聽到了各種混雜的聲音,估計當時進來了好幾個人,但我一直不知道進來的是誰,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人。當然,我也無法確定布朗和漢密爾頓是不是也一起進來了。我只依稀記得有人告訴我必須要去看醫生,我草草地套上了靴子,沒穿外套也沒戴帽子,跟著他們穿過一條長長的走道(也可能是小巷),然後就走到了外面的大街上。這條街與賓夕法尼亞大道垂直交匯,街對面有一扇窗戶裡亮著燈。我印象中當時有三個人圍著我,但我實在記不清任何具體的細節,那段記憶就像噩夢一樣陰晦。我們朝著燈光走去,我當時想著那可能會是個診所;奇怪的是,那燈光彷彿變得越來越暗,而這盞泯滅的燈火是我對那晚最後的記憶。隨後我便失去了意識,我不知道到底暈厥了多長時間,也許只是當晚,也有可能是好幾天;我只知道清醒過來的時候,我孤身一人,周圍一片漆黑,我的手腳都被戴上了鐐銬。
清醒過來的時候,頭痛已經好多了,但我感覺非常虛弱,一點力氣都沒有。我坐在一張粗木板做的矮長凳上,沒穿外套也沒戴帽子;手被銬住了,腳踝上也銬著一對沉重的腳鐐。腳鐐上有根鐵鏈,一端連著地板上的一個大鐵圈。我試著站起來,但完全沒辦法做到。剛從極度痛苦的昏厥中恢復意識,我過了許久才慢慢理清自己的思路。我在哪裡?為什麼我手腳都被銬上了?布朗和漢密爾頓在哪裡?我究竟幹了什麼,要把我關在這牢裡?思緒一片混亂。我相信在我清醒過來之前一定發生了什麼事,但我什麼都想不起來,連自己昏迷了多久都不知道。我豎起耳朵仔細去聽周圍的聲音,試圖捕捉到一點點生命的跡象,但除了自己不小心扯動鐐銬發出的聲響外,唯有死一般的寂靜。我開口說話,卻被自己的聲音嚇了一跳。我扯著鐐銬費力摸了下口袋,口袋裡空無一物;看來我不僅是被剝奪了自由,連身上的錢和證明我自由的文件都被洗劫了!於是,我開始隱約地意識到自己是被綁架了,我搞不明白這到底是怎麼回事,簡直太荒謬了,這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吧——但這誤會實在是太糟糕了!一個紐約州的自由公民,既沒有傷害過任何人,又沒觸犯過任何法律,怎麼會莫名其妙地就處在這種非人的境地了呢!我把所有線索都串聯起來,便越發地確認了自己的推測;想到這時我不寒而慄。我不指望那些殘酷的人能放我一條生路,只能祈求上蒼垂憐。我把頭埋在被鐐銬桎梏的雙手中,痛哭流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