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在討論這個謎題之前,我們一定先要證明一個大前提是否正確:這個案件是否真的發生過,還是只是你江島的胡編亂造?草野一副趾高氣昂的樣子,用右手食指指著江島的鼻子,言下之意是你想挑戰我嗎。
江島尚未回答,門口傳來了電影導演兼雜誌主編鴉城的聲音:我可以證明,的確有這個案子,因為在開庭的時候,我也在場。鴉城習慣性的搔了搔他的鳥巢就好像活脫脫的金田一耕助站在大家面前,我當年對殺人事件或者推理小說並無甚興趣,直到遇見了這個匪夷所思的案子。隨著案子的細節被披露,我的疑惑也就越大,開庭的時候,我好容易逃了一天的課,才聽到了一場精彩的法庭辯論!其實這個案子在當時是如此著名,為什麼草野卻沒有聽聞呢?
草野冷笑道:我那時專心在看EQ的小說,哪關心什麼現實中的愚蠢的無創意的殺人案件呢?實際上,草野正和遠居美國的兄弟為了遺產的分配而惶惶不可終日。
鴉城頓了一下,道:好吧。現在你的這個疑問已經得到了證實,案件確實發生過。
那好,看來事件越來越有趣了哦!草野用言語上的不屑來掩蓋心中的慌張,既然鴉城導演在開庭的時候在場,那麼必然對這件事情有著十分的了解而,我想問的是,水子真的是被謀殺的嗎?
鴉城和江島面面相覷,他們似乎從沒有考慮過這種可能性。
我們要全面的考慮該事件的所有可能真相。你們一開始就懷疑水子是被殺的,並且一力的想找到兇手但是你們有沒有想過,有可能水子不是被殺的,而是意外死亡、或者自殺的呢?草野一副居高臨下的樣子。
嗯,草野的想法極其有意思,想想看,我們究竟是為何認定水子是被殺的呢?第一,水子是被砸死的,這不像是自殺或者意外事故;第二,水子的頸部有被勒過的痕跡。可是
這兩點皆不能被認作是被謀殺的可靠證據。為什麼被砸死就一定是謀殺案呢?兇器是一個青銅雕塑,我想問,這個雕塑平時是放在哪裡的呢?
你等等,鴉城走到他的辦公桌前,打開了電腦,對於生活中遇到的離奇事件,我都有記錄下來的習慣。那次也不例外有了,那個青銅雕塑本來是放在收藏架最高處的一格的。
嗯,很好,也就是說,完全有可能是某種自然原因或者不經意的人為原因導致這個雕塑從架子高處跌落,然後正巧砸在了水子的頭上囉?
不,實際上不是不經意的人為因素,而是經意的人為干擾。那天控方律師高木曾經討論了遠距離機械殺人的方法來破解古峨的不在場證明。鴉城正色道。
草野點頭:的確,假設雕塑是摔落下來砸死水子的,那麼的確可以分為沒有主觀因素和完全是主觀因素這兩種可能。前者即說這個雕塑可能是因為種種自然的、物理的原因摔落的,正好把水子砸死。後者則包含機械詭計,在本案中則尤其指向遠距離的機械詭計。
是的,高木曾經在法庭上,示範了超過十種能在千里之外控制雕塑從高處墜落的方法
不過,可惜的是,水子在被砸死後,兇手假設是謀殺的話還勒過她的脖子,並且勒得血肉模糊。要弄倒一個雕塑,所施加的力完全有可能遠距離操控;但兇手又如何能夠在遠距離操縱一根電線,使之勒住水子的脖子呢?
於是,高木又提出了兇手不為古峨一人,而是兩人的說法。即古峨操控雕塑的下墜,而在砸死水子後,還有一名幫兇故意用電線猛勒水子的脖子,造成不可能從遠距離犯罪的假象!
可是,為什麼這麼斷定古峨就是兇手呢?既然是遠距離操縱,為什麼那個幫兇不可以操縱著殺死水子呢?從這點上來說,完全無法證明古峨和本案有關!而且,以我的觀點來看,與其說雕塑的下墜和勒痕是為了造成古峨不可能犯罪的假象,還不如說後者是某人用來誤導大家,令大家認為水子定是死於謀殺的假象的!草野一向很佩服自己能用如此精確(故弄玄虛)的言詞來說出一個複雜無比的事情。
江島的眉毛一挑:你是說,水子本來就不是被謀殺的,但是某人在事後故意製造出勒痕,是想製造出水子被殺的假象?乃至進而將謀殺的罪名加在古峨頭上?
有這種可能性。鴉城搶答道,不過,可能性太小了。水子的死亡時間是在九點二十分至九點四十分之間,而警察是在九點五十分到達現場,那個時候水子脖子上的勒痕已經有了。難道事情就那麼的巧,在水子意外或者自殺身亡後,立即有人發現,並且想到了一個可以誤導大家的方法嗎?不過,這個人當然有可能是妖子,新見曾經問過妖子在看到水子的大花臉的時候有沒有看到她脖子上的傷痕,妖子的回答很模糊。所以,一個可能性是妖子製造了傷痕,用來令大家認為水子是被謀殺的,或者要陷害古峨;另一個可能性是,水子死後,正好有個人發現(或者水子是自殺的,自殺前通知了此人),並且這個人恰好為了某種原因要刻意製造水子的被殺假象!
江島不覺得翹起了大拇指:不愧是鴉城,各種可能性都分析到了。不過,我個人覺得草野的想法完全不對,不是沒有可能性,而是可能性太小了。草野,你還有什麼推理嗎?
草野想了一下,道:是自殺、意外還是他殺的大前提已經被我們考慮到了,那麼我們接下去便要考慮如果是他殺,那麼兇手是否是古峨的問題了。因為兇手是古峨的假設過於複雜,我們先考慮兇手不是古峨的情況。第一,東一是兇手,他設了一個巧妙的詭計,利用古峨為自己弄了不可能犯罪的證明;第二,東一不是兇手。根據東一和古峨的聯合證詞,東一被砸暈是在九點一刻,所以其人不僅沒有時間也沒有能力殺死水子;第三,根據妖子的證詞,可以推斷九點二十五分至九點三十五分期間有一個男子曾在水子屋子中停留,那麼我們必須探討的是:第一,該男子是兇手;第二,該男子不是兇手;第三,該男子是共犯。
如果該男子是兇手,那麼一切符合妖子所見,也解釋了其沾上的血跡,其停留時間也和水子被害時間相符。那麼接著討論:第一,該男子是誰;第二,該男子有何動機;第三,該男子如何犯罪(系指為何砸死水子後,又用電線猛勒水子的脖子)。
如果該男子不是兇手,我們接著討論:第一,該男子為何會在那時出現;第二,該男子是誰;第三,該男子停留時期,水子的生死如何是死,是活,還是氣息奄奄;第四,如果弄明白他停留時期水子的情況,便可以對我們的進一步推理起到關鍵作用。
如果該男子是共犯,我們便要討論:第一,該男子是主犯還是從犯;第二,為何是共犯,也即另一共犯為何一人不能完成此次犯罪,為何一定需要此人的幫助?第三,該男子停留期間,共犯是否已完成罪行,若未完成,該男子起到什麼作用?若已完成,該男子又有何意義在此時出現。
第四,該男子和本案無關,請注意,這和該男子不是兇手並不等同。因為不是兇手並不一定和案件無關,他的出現會使案件發生種種變化。而和案件無關,也即該男子出不出現,並不會影響到案件的發展,我們完全可以不必考慮該男子的存在。
第五,妖子的證詞是偽證,關於神秘男子和其進入水子房間看到的現場情況和事實不符。那麼我們便要討論:第一,妖子為何作偽證;第二,真實情況究竟如何?比如,神秘男子究竟有沒有(如果沒有,樓梯上的血跡是怎麼回事)、水子最初死亡狀態是如何、第一現場是否真的在那裡等等
草野仍在不停的推理,不過江島和鴉城相對一望,立即得出了一個結論:草野用的乃是最無聊的窮舉推理法。
停一下,草野,鴉城道,你這樣一條一條的列出來又有什麼用呢?每一條都要經過嚴格的審查,來判斷正確與否,那豈非永無窮盡之日了?何況,我認為根據本案的情況看來,完全可以把情況分的很清楚:第一,古峨是兇手,他如何犯罪?第二,古峨不是兇手,兇手是誰?
草野似乎還一下子收不回自己的思路,愣在那裡。
江島接著道:怎麼樣,草野,你先來給我們分析分析如果古峨是兇手,他是如何犯罪的好不好?
好草野感覺自己的精妙推理是俗人無法理解的,第一,古峨用的是時間錯覺詭計。之所以能判定古峨砸暈東一的時間是在九點一刻,是因為廣播中播放的是beyond的《大地》。假設古峨要在這點上耍陰謀,那麼情況便要分成兩種了:第一,砸東一是在九點一刻前發生;第二,砸東一是在九點一刻後發生。
那麼古峨在九點一刻之前,是否能知道廣播台將在九點一刻的時候播放《大地》呢?或者那個時候不是廣播的聲音,而是古峨自己的錄音機或者電腦的聲音呢?不用說也知道這是不可能的,古峨、包括他的朋友沒有一個是在廣播台工作的,古峨不可能知道節目單。何況《大地》也並非是觀眾強烈要求點播的,而是事先安排好的。所以第一個假設不成立。
廣播台在九點一刻播放《大地》這是事實。然而如果古峨在那時早就已經幹掉了水子呢?也就是說,在幹掉水子後,古峨立即開車回到A地,並且給東一放九點一刻播出的《大地》。因為水子至少是在九點二十分被殺的先不考慮妖子關於神秘男子的說法所以我們假設古峨在九點二十分時立即從B地趕回,那麼在路上至少花費了二十五分鐘,也即在九點四十五分時回到A地。並且在那時給東一聽早已經準備好的九點一刻的《大地》錄音(該錄音可能是古峨在從A地開往B地的路途中錄下的),讓東一產生時間錯覺,並為自己作證。
然而,根據東一和古峨的證詞,他們是在八點左右起床的,然後躺在床上享用早餐。到了九點一刻時,因為爭吵,古峨砸暈了東一。那麼這段東一和古峨在一起的時間約為一個小時又一刻鐘。而根據門衛的證詞,古峨是在十點一刻時開車送東一去醫院的。如果根據前面的假設,古峨在九點四十五分回來給東一放九點一刻的音樂,也即那個時候東一方才醒來嗯,九點四十五分到十點一刻也不過半個小時的時間,如何能讓東一以為一個小時又一刻鐘僅僅是半個小時不到呢?從這點上來說,完全不可能。而且,古峨難道能控制東一何時醒來嗎?總之,第二種詭計雖然精彩,但卻也不可能成立。
鴉城鼓起掌來:你的這兩個方法,都很巧妙,然而都被你自己給否決掉了。不過,你有沒有想過,在你解說第二個方法的時候,不自覺的加入了全新的證言?
什麼意思?
按照你的窮舉法,任何新加入的線索,都應被進行正確與否的討論。而在你的第二種方法中,門衛江島的證詞是新加入的,如果門衛作偽證呢
江島立即道:我不可能作偽證。不過按照鴉城的說法,即使我在十點一刻的確看到古峨開車去醫院,也是不能因此得出第二種方法不可行的結論的。因為那個時候,我並沒有看到車中的東一!
草野拊掌道:是啊,真相就在這裡!古峨不僅給東一下了個套,也給江島下了個套。仔細想想,如果十點一刻時,古峨的車上並沒有東一的話,也即古峨是裝作開車送東一去醫院的,好讓我們的第二種假設因為時間上的不足夠而流產那麼古峨在開車出去之後,若再次秘密返回呢?返回之後再喚醒東一,接著給他聽九點一刻的音樂,然後等到一個小時後,砸暈東一呢?天!這真是可怕的詭計!然後再秘密的送東一去醫院,然而我們根據東一和江島的證詞,所確定的事件發生的事件都是被提早了的,因而和水子的被殺重疊!
等等,你別那麼興奮實際上,鴉城指著他電腦上的一行文字道,按照你的假設,古峨將東一送到醫院的時間應是在大約十一點半,至少也要超過十一點吧?可是根據醫院方面的證詞,被砸暈的東一是在十點三十五分被送到醫院的!怎麼樣?這下可是真的完蛋了吧?而且古峨是不可能肯定江島並沒有看到車內的東一的,他根本無法控制這一點。
草野眨巴眨巴眼睛:怎麼可能好不容易推理到這裡了,難道不對嗎?也許古峨為了愚弄江島,車內安放了一個很像東一的人偶或者在十點三十五分送到醫院的人不是東一?而是個替身?看見大家都沒有反應,中村行人也收回自己愚蠢的彌補式的想法,這樣的話,無論怎麼想,動用時間詭計都是不可行的了!
鴉城冷冰冰的道:完全正確。
那麼看來,看來我們接下去便要討論我最討厭的時刻表詭計了。想想看,兇手選擇是擁堵時刻下手等等,我有個問題,水子是幹什麼的,星期一不上班嗎?還有東一和古峨?
鴉城道:他們那時都是自由撰稿人呢!呵呵,現在的東一也是,不過當初寫點小資文學,現在東一在寫推理小說,而古峨被判無罪後努力用功,似乎當上了某公司的IT經理,這是我聽東一說的。看來都是那樁事件帶給他們的變化。
哦,我想,兇手選擇上班高峰時間下手,一定有其必要的原因的!鴉城,你有沒有那個時候的交通線路圖?
當然沒有,不過高木在法庭上都已經嘗試了各式各樣的可能,不過都已經被一一排除了。你想聽嗎?嗯,我這裡記載了呢:從A地前往B地,共有兩千九百九十三種方法,排除繞圈和走重複路線的方法,那麼就剩下了五百八十四種
草野瞪大了眼睛:這麼多?
當然,這是排列組合江島提醒道。
算了算了,草野投降,我最討厭這種東西了,那麼這種詭計真的已經被排除了嗎?
鴉城點頭:完全被排除了。在那個時候,還是開車過橋是最省時間的方法。不過也至少要二十五分鐘,假設你先前提出的詭計也不行的話,那麼古峨看似真的是不可能犯罪的哦!
好了,既然他是不可能的,幹嘛還要那麼斤斤計較呢?草野的各種推理都被鴉城扔進了鴉城的垃圾筒,那麼我們接著討論兇手不是古峨的情況好啦!
你忘了嗎?江島冷嘲道,這種情況,你已經討論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