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彭巴草原

  大約從這個時候起,大夥便開始注意到費茲羅天性裡頭那股死硬脾氣,一股與日俱增的張力。他的計畫愈是失利、面前愈是困難重重,他的決心也愈堅定。他並沒有和手下組員失掉同袍之情──費茲羅這人永遠不會變成像是布萊船長(William Bligh,1754─1817,英國海軍將領,因行為暴虐,曾多次遭船員嘩變,被棄置救生艇上或岸邊。)那樣的人;但是,他的個性裡頭慷慨、仁慈的一面,卻漸漸隱沒在他對完美的無窮盡追尋之下。

  費茲羅是一名技術高超的地圖繪製者,然而,要在幾乎難得停歇的暴風雨中,測量南美洲海岸線,實在是一件太過艱鉅的任務,而且想靠單獨一艘船來完成,也委實太沉重了些。既然事實如此,他便決定要尋求額外的船隻來協助完成這項任務。卡在這麼重要的節骨眼上,可沒時間慢慢請示英國海軍總部;他將暫時自掏腰包墊付所需款項,事後再向總部求償。

  於是,費茲羅便開始包租兩條小船,到後來,乾脆以一千三百英鎊的價錢,買斷一艘重達一百七十噸的美國籍獵海豹船,這艘船幾乎和母船小獵犬號一般大。費茲羅為她重新命名為「冒險號」(Adventure):「我一直非常期望擁有一艘友伴船艦,一方面用來運貨,另一方面她還能陪伴小獵犬號,且配備也齊全到只靠少數人手就能輕鬆操作。」

  費茲羅必須重新整修這艘船,所以他得駕著小獵犬號來來回回於蒙特維多和巴塔哥尼亞海岸之間,以便補給他的迷你艦隊。但是,只要工作有進展,其他事情全都無關緊要。因此,接下來那十八個月對於費茲羅來說,是一段非常緊張的時期。由於工作過度,他變得日益消瘦和神經質,同以前一樣,他又再度退縮回自己的小殼中。

  ◆達爾文的蛻變

  達爾文這邊情況剛好相反。到了這個時候(一八三三年春天),他已經學會了航海訣竅,最後僅存的一絲猶豫和生澀均蕩然無存,他已經蛻變為一名很有用的成員。將來要進教會任職的念頭也愈來愈淡,倒是博物學占據了他的全副心神。

  「世界上再沒有別的事比得上地質學,」他寫信給凱撒琳:「不論是獵松雞的第一天,或是狩獵季的第一天,那種快樂都無法和發現一組完好化石骨骸的樂趣相比,這些化石幾乎是用一種活生生的語調,訴說它們遠古以前的遭遇……只要時間許可,我竭盡所能蒐集每一項活著的動物,捕捉並處理牠們。」從他那本每日忠實記載的日記裡,我們可以看出,他的信心正逐步增強,他的想法漸漸成形,而他的推測也漸漸固結成為理論。

  到了五月,當小獵犬號啟程進行海岸測量時,達爾文在瑪都納多(Maldonado)上岸。這是一個非常安靜、孤獨的小鎮,位在拉巴拉他河口,達爾文總共在這兒待了十週,採集哺乳類、鳥類以及兩棲類動物標本。期間,他曾經深入內陸七十哩,遠達波蘭可河(Rio Polanco),進行了一趟為期兩週的旅程。迫於該地情勢,他不得不隨身帶著兩名全副武裝保鏢,以及十二匹馬;就在一週以前,一名來自蒙特維多的旅者,被人發現死在途中。

  達爾文一行人寄住在一位名叫夫恩特斯(Don Manuel Fuentes)的富有地主家。夫恩特斯全家人都圍著他,爭看他帶來的稀罕物品,像是指南針、火柴盒等等。在那兒,達爾文被公認就算不是個瘋子,也是一個怪物。「人們看我的眼神相當和氣,但是其中透著憐憫及好奇……由於我被當成是一個絕頂怪人,我甚至曾經被人帶去展示給一位生病的婦人看。」

  返回瑪都納多後,達爾文又花了好幾週時間打包骨骸、岩石、植物,以及鳥類或其他動物的皮毛等,好將它們寄回英國老家去。單在其中一本筆記本裡,他就已列出一千五百二十九個標本,從魚類到蕈類,全部浸泡在酒精裡送回英國。「在這兒,我的鳥類及四足哺乳動物採集工作,簡直完美極了。幾位經紀人徵召了鎮裡所有的小男孩來協助我,他們幾乎天天都能交給我一些奇特品種。」

  不過,對於位在地球另一端的韓士婁來說,可不見得每次都能輕易弄懂自己究竟收到了些什麼,「我的天啊,標號二三三的到底是啥玩意兒?」有一次他這樣寫道:「它看起來一團焦黑,好像是電線爆炸後的殘餘物。我敢說,這一定是某件很新奇的東西。」

  ◆草原上的滅種戰爭

  七月底,小獵犬號在瑪都納多接回達爾文,接著便航向位在巴塔哥尼亞的艾爾卡門(El Carmen)。

  現在的達爾文已經準備好邁向他第一次的長程內陸之旅。艾爾卡門位在距離內革羅河(Rio Negro)上游,距河口約七八哩處,是整塊美洲大陸上,最南端的文明人據點。布宜諾斯艾利斯位在它北方約六百哩處,兩城之間是一塊平原──彭巴草原,屬於未開發地區,印第安生番經常在草原上遊蕩、狩獵。他們一旦被惹火,會變得相當兇蠻。此外,他們也是騎馬好手;他們依然維持原始的信仰,認為天上的星宿都是古代印第安人的化身──例如銀河,是古代印第安人獵鴕鳥的草原,麥哲倫星雲則是被印第安人宰殺的鴕鳥身上的羽毛。

  現在,印第安人正在為了自己的生命而與阿根廷人交戰,阿根廷人則是為了覬覦印第安人的土地而戰,因為他們需要更多土地來放牧日增的牛羊牲口。事實上,這根本就是美國中西部故事的重演,只不過在這兒,掙扎求生更為原始和無情。當然,印第安人這一場對抗滅種之戰,是一場必敗的戰爭;從前,彭巴草原上可以找到人數約為兩千到三千的印第安村莊,然而等到達爾文去到的時候,大部分印第安人都已成為無家可歸的遊民,終日在草原上晃蕩。

  阿根廷軍方總司令羅薩斯將軍(Juan Manuel de Rosas,1793─1877,後來成為布宜諾斯艾利斯省的獨裁統治者)已經駐紮在艾爾卡門北方約八十哩的柯羅拉多河(Rio Colorado)附近。那兒很靠近巴怡布蘭加城,也就是達爾文先前發掘到許多史前遺骸的地方,同時也是該地區唯一有文明人移墾之處。

  從柯羅拉多河開始,羅薩斯設置了一條蠻單薄的補給線,由一連串輕騎兵駐守的哨站組成,往北一路延伸到布宜諾斯艾利斯。這些哨站(其實它們只是廣大平原上的小點點)之外的區域,仍然是杳無人煙的荒原。荒原上,無論何時何地,只要逮到機會,印第安人都會對行經過客發動間歇性突襲。

  達爾文的構想是,先從艾爾卡門騎馬到柯羅拉多河,與羅薩斯將軍接頭後,再沿著哨站一站站騎到布宜諾斯艾利斯。他之所以提出這個計畫,令人懷疑部分著眼點可能是為探險而探險,不過從表面上看來,則是因為這是實地調查彭巴草原地質及動、植物區系的唯一方法。

  身為冒險者和探險家的費茲羅,批准了達爾文的計畫;事實上,這一切看在費茲羅眼裡一定也十分有趣:眼看著兩年前他從倫敦召募來的那名毫無經驗的熱血青年,如今成長為眼前這名充滿自信心的老手,任何地方都願意去,任何事情都願意做,只要能有益於科學和宗教──沒錯,宗教當然也包括在內;誰敢說在那片廣大未知的內地上,不會發現能驗證聖經真理的事物?

  不過,首先還是得合理謹慎地處理安全問題;達爾文必須找一名嚮導以及一小隊保鏢,同時,小獵犬號也要先和達爾文預約在旅程中途巴怡布蘭加見個面,那兒距艾爾卡門約五百哩路。到時候如果一切順利,達爾文就可以繼續後半段旅程,前往布宜諾斯艾利斯。

  ◆達爾文三趾鴕鳥

  有一名住在艾爾卡門的英國人哈里斯(Harris),他也是費茲羅雇用帆船的船主之一,自願充當從艾爾卡門到柯羅拉多河流域這段行程的嚮導。他們另外聘了六名高卓人擔任護衛,然後達爾文一行人便於八月十一日揮別小獵犬號同伴,出發往內陸探險去了。

  他們的路線最先得經過一片沙漠,令他們驚訝的是,如此乾枯的平原竟然也能維持許多不同鳥類及生物的生存所需。

  有一種鴕鳥,正式名稱為三趾鴕鳥(Rhea),體形小於非洲鴕鳥,老是喜歡在他們面前行動。牠們奔跑時會將兩翼張開,而且當「波拉斯」(bolas,高卓人的武器之一,稍後會解釋)越過天空時,牠們也會在地面上跟著追趕。對達爾文來說,這一切彷彿舊日狩獵時光倒流。

  他對這些鴕鳥特別有興趣。大約二十到三十隻鳥兒成群結隊,襯著清朗的天空「展現出非常莊嚴的形象」;「要策馬追上牠們,與牠們並肩一小段距離並不困難,但是接下來,牠們把翅膀一展,好似順風中張了滿帆,把馬匹遠遠拋在身後。」來到情況不同的鄉間,鴕鳥會欣然戲水;稍後達爾文曾經兩度在聖塔克魯茲河(Santa Cruz River)目睹牠們橫游河面,該處水流湍急,寬約四百碼。「當牠們游泳時,身體露出水面的部分很少;脖子略微往前伸,而且速度相當慢。」

  牠們的築巢習性也很不尋常:許多隻雌鳥共用同個窩巢,有時一只窩巢裡的鳥蛋甚至多達七、八十枚,不過一般最常見的還是二、三十枚。負責坐窩抱蛋的是公鴕鳥,牠在抱蛋時如果受到騷擾,會變得非常蠻橫,甚至敢追逐騎馬的人。要分辨雄鴕鳥和雌鴕鳥很容易,雄鳥不僅羽毛色澤較深,頭部較大,而且還會發出怪聲,「那是一種單調又低沉的嘶聲;我第一次聽見它的時候,正站在一堆小沙丘之間,當時我還以為是某種野獸的叫聲,因為這種聲音很難判斷它究竟是從什麼方向、從多遠的地方發出來的。」

  達爾文曾經逮到過其中一種特殊、稀有且生性機警的鴕鳥,並將它送回英國動物學會;後來,這種鴕鳥就以達爾文的名字來命名,叫做「達爾文三趾鴕鳥」(Rhea Darwini)。

  ◆躍動的生命

  隨行的高卓人要是捕到了美洲豹,就會在曠野裡烤燒起來,味道鮮美如小牛肉;鹿和駱馬則經常射得到。

  在他們的狩獵行進間,身邊總有不速之客兀鷹和老鷹一路相伴,因為牠們酷好血淋淋的場面,有時甚至遠從好幾哩外趕來。長著尖銳外翻的指爪、一對殺氣騰騰的利眼睛以及雙目中央突出的鉤嘴,這些鳥兒會直直地俯衝到屍體上,幾分鐘之內,就把它啄食成一堆白骨。

  只要有機會,牠們也會吃人。達爾文寫道:「你只要先在荒涼的平原上走動一番,然後躺下來睡個覺,你就能體會卡拉鷲(Carrancha,屬於鷹形目食腐肉的鳥類)的食屍癖好了。因為當你醒來後,你將會發現,身邊每一個小丘上都站著這類鳥兒,用邪惡的眼神很有耐心地打量著你。」這些討人嫌的鳥兒還具有諸多噁心的習慣:牠們經常在屠宰場附近盤旋、咬啄馬背上的傷口以及監視母羊生產,以備宰殺剛出生的小羊。

  草原上的小動物也令人著迷;臭鼬或非洲艾鼬(zorillo)又經常自信滿滿地跑過,把臭味無禮地釋放進黃昏的空氣中,牠們的氣味可以瀰漫達三哩之遠;「可想而知,所有動物都會心甘情願地挪讓空間給非洲艾鼬。」

  體形小巧、貌似鼴鼠的土古鼠(tuco─tuco)會從牠的地洞中,發出刺耳、空洞的尖叫聲;「我們或許可以簡單明瞭的稱牠作『齧齒動物』。」牠的名字是源自牠在地底反覆發出的簡短咕嚕聲;當士古鼠生氣或害怕時,就會叫個不停。脾氣溫馴的犰狳,動作總是要比達爾文快半拍;達爾文從來沒辦法趕在牠掘土遁入沙中之前,翻身下馬。「要殺死這麼乖巧的小動物,真是令人覺得不忍,」這話出自一名高卓牧人口中,當時他正在一隻犰狳的背上磨刀:「牠們多麼安靜。」犰狳如果連殼一塊燒烤,味道特別好吃。

  接下來,當他們進入到一處比較富庶的鄉間後,開始碰到松雞、黑頸天鵝,以及清晨時分在池塘水面投下亮麗粉紅倩影的紅鶴。這段期間,達爾文作常密集地摘記下這些鳥兒的資料,牠們的習性、飛行方式、產卵以及歌聲等:「甜美無比……在樹籬底下,鳥類會像動物般奔跑,並不輕易飛行,也不喧嘩……長腿睢鳩叫聲好似小狗狩獵時的吠聲。」

  那時他已全心投入在工作中,習慣忙碌不休的生活,因此稍後他曾這樣寫道:「我相信自己將來一定會身體力行以下的信念:只有尚未發覺生命價值的人,才會膽敢任意浪費一小時光陰……再沒什麼事情比懶散更令人受不了的了。」在一八三三年八月十七日的筆記中,達爾文隨手寫下這麼一段話:「整天只在殺時間(因為被大雨困住了)……沒有書本……我真羨慕那幾隻在泥地裡打滾的小貓。」他沒法忍受任何方式的無所事事。九月四日:「無聊得難受……發現書本真是令人開心至極。」十月:「無聊……黃胸鳥……鳴聲悅耳。」

  ◆牧羊犬養成敎育

  他們曾經在一座牧場裡度過一晚,這座牧場的主人是英國人。在這兒,達爾文觀察到奇特的牧羊犬飼育方法。按照這種方法養大的牧羊犬,能夠在距離房舍老遠的地方,看守一大群羊隻。

  首先,在牠們還是剛出生的小奶狗時,就要把牠們和母親分開,移到羊堆裡去過活。「由一隻母羊負責每天餵奶三、四次給這小傢伙吃,同時還要在羊欄裡為牠準備一只羊毛做成的狗窩;不准牠和別的狗或是農莊小孩打交道。」小牧羊犬通常還會被去勢,因此,就算牠長大成狗,也不會渴望離開羊群。於是就好像一隻普通狗會護衛主人般,這些狗兒自會護衛羊群。如此一來,羊群鮮少會遭到攻擊,即使饑餓的野狗也一樣;因為當野狗看到牧羊犬和羊群混在一起,似乎很覺困惑,所以不願攻擊一群「羊狗」。

  通常每到夜晚,達爾文一行人馬就會在曠野中紮營生火,馬鞍當枕頭,鞍褥充被單。這幅晝面看在達爾文眼中別具魔力:馬兒栓繫在營火旁,他們吃剩的晚餐──一隻鹿或鴕鳥,散置在地上,土古鼠從地底發出鳴聲,人們邊抽雪茄邊玩牌,只有狗兒還是保持警戒。不過,只要黑暗中傳來任何不尋常的聲音,一切活動都會暫停。他們會趴下身,以耳貼地,仔細聆聽;因為任誰也算不準印第安人會選在何時、用何種方式發動突擊。

  ◆帥哉高卓人

  達爾文真是愛死這些高卓人了。他們就好像老皮靴般粗糙、堅靭。即使在早期還無拘無束的年代裡,他們就已經是圖片裡頭經常出現的人物了:唇上蓄著小鬍子,黑髮垂落在肩上,身著猩紅色斗篷,底下是寬大的馬褲,白皮靴上附著斗大的馬刺,腰帶上掛著刀劍。他們極有禮貌,達爾文形容他們看起來「彷彿會在割你咽喉的同時,向你一鞠躬。」

  高卓人的食物是肉類,除了肉類,別的都不吃,而且慣用獸骨作為燃料來煮食。他們有一種相當怪異的狩獵方法:所有人都朝不同方向散去,然後在某個約定時間(全靠臆測得中,因為他們沒有報時的方法),全員集合,並將各人所聚集到的動物都驅趕到某個中心點,在那兒,他們動手宰殺動物。

  不打獵的時候,高卓人喜歡彈吉他、抽菸,有時也會因醉酒而拿著刀劍小小打鬥一番。他們是卓越的騎師;不論在任何情況下,墜馬這回事都不會出現在他們的腦殼裡。和滑冰者溜過薄冰的道理相同,他們會以全速策馬奔過一些粗糙路面,因為路面太過粗糙,若用慢步反而無法通行。他們強迫自己的馬匹游泳渡過大河;他們會裸著身,騎馬涉入河中,一旦水深超過馬匹高度,他們便滑下馬背,抓緊馬尾。每當馬兒想轉身時,主人就把水花潑到牠臉上,驅趕牠繼續前行;有時主人甚至被馬兒從身體一側拋到另一側去。

  高卓人的狩獵武器叫做「波拉斯」,那是由二到三顆石子綁在皮帶一端做成的。他們把這條皮帶繫在頭上,狩獵時,他們會一邊騎馬追逐,一邊用波拉斯去投擲動物,把動物的腳絆住,使牠們摔倒。高卓人打從孩童時代就學會這一招了,他們用小型波拉斯拿狗來練習,而且這個動作通常得在快馬奔馳的狀態下完成;達爾文曾經試著讓座騎用用小跑步的速度練習,結果卻令高卓人笑彎了腰:只見達爾文成功地把自己的座騎絆倒,摔了個四腳朝天。

  在穿越柯羅拉多河的第三天,他們看到一大隊母牛正在橫渡大河。這一大隊母牛是兵士行軍時的糧食。達爾文見識到一幅滑稽的奇景:「只見成千上萬頭牲畜,全都向著一個方向,豎著耳,脹大鼻孔,看起來就好像一大群浮在水面上的兩棲動物似的。」達爾文還從旁人聽說,這種牛一日可行軍一百哩。

  ◆獨裁將軍羅薩斯

  黃昏時分,他們來到羅薩斯將軍的營地。這個地方看起來不像是大軍總部,反倒比較像是一幫土匪窩。槍砲、武器和粗糙茅屋構成一塊圍地,約四百平方碼,而將軍麾下粗魯但身手敏捷的騎兵,就在這兒紮營。他們當中有許多都是印第安人、黑人和西班牙人的混血後裔,其他則是一些倒戈轉向阿根廷政府的印第安土著。除此之外,營中還有許多隨從跟班:一些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印第安婦女,她們衣著俗麗,黑色髮辮垂在背上,騎馬時,膝蓋高高弓起;她們的工作是替士兵看管由動物駝載的行李,此外還要負責紮營、炊煮。狗兒和牛隻則在漫天塵土中閒蕩。

  將軍本人和他的手下一樣愛馬,一樣好大喜功。他在隨從人員裡頭安插了兩名小丑,以供他消遣解悶,而且他還以「在大笑時最危險」著名──因為他通常在那個時候下令把某人槍斃,或是把某人手腳綁在四根直立的木樁上,拉扯施酷刑至死。

  在彭巴草原上流傳了一種測驗騎術的方法。受測者先蹲在畜欄出口上方的橫木上,接著,一匹既未掛籠頭也未上鞍的野馬被放出畜欄,這時受測者便要跳到野馬背上,騎在上面直到牠靜下來為上。羅薩斯本人也有辦法完成這項壯舉。

  然而,羅薩斯同時也是一個非常霸道的人;後來他果真變成阿根廷的獨裁者達許多年之久。他非常殷勤且慎重其事地歡迎達爾文光臨他的軍營,而達爾文顯然對他很著迷。他寫道,羅薩斯將軍未來一定會運用他的影響力,來促使這個國家進步、繁榮。十年後,達爾文不得不承認當年這項預言「實在錯得離譜。」羅薩斯後來變成一個大暴君。

  羅薩斯的部隊對付印第安人的戰術相當簡單:他先設法把彭巴草原上的離群土著(居住在鹽湖附近,人數約一百左右的小群土著)驅趕到一塊,若有人脫逃,他會將所有脫逃者都集中在某處後,就發動大屠殺。所有印第安人都沒有太多機會南逃越過內革羅河,羅薩斯解釋道,因為他已經和當地一支友好土著取得聯繫,要他們格殺任何一名逃亡者。羅薩斯還說,友好部落的土著們將會熱心執行這項任務,因為羅薩斯告訴他們,只要是他們管理的敵對印第安人中有一名逃脫,他就要槍殺一名該部落裡的人來抵命。

  ◆血腥復仇行動

  在達爾文駐留期間,整個軍營一直是鬧烘烘的,謠言和小道消息四起,說是前哨戰已經開打。有一天,報告傳來,羅薩斯所設置通往布宜諾斯艾利斯的其中一個哨站被殲滅了。於是一名叫米蘭達(Miranda)的指揮官奉命率領三百人馬,前去復仇。「他們在這兒過夜,」達爾文描述(當時達爾文正在附近的巴怡布蘭加):「實在想不出還有什麼東西能比他們野營時的畫面更放蕩、野蠻了。有些人已醉得不省人事;有些人把牛隻宰殺後,生飲牠們的鮮血做為晚餐;然後,由於酒醉得太過厲害,他們又再殺一次死牛,結果弄得一身血塊和汚髒。」

  次日早晨,這群人動身前往謀殺現場,他們奉令要追蹤敵人軌跡到底,即使越界追到智利也在所不惜。他們是破解蹤跡的專家:審視過約一千匹馬留下的蹄印,就能猜測出到底有多少騎馬者,運載了多少物品;甚至還能從深淺不一的馬蹄印,判斷出對方有多疲累。「這些人有辦法追到天涯海角,」達爾文這麼說道。

  不久後,達爾文聽說這趟突襲非常成功。有一隊印第安人被人瞧見行經空曠草原,而米蘭達手下的人馬在他們疾馳當兒展開攻擊。印第安人完全沒有時間整隊一齊反攻,他們只好朝各個不同方向四散逃命,每個人都只能求取自保。有些走頭無路的印第安人變得非常激烈──一名垂死的印第安人張口將刺殺者的大姆指狠狠咬住,怎樣都不肯鬆口,即使眼珠被人刨出也不放。另一名受傷的人則裝死,然後伺機躍起,刺殺走近的阿根廷士兵。還有一個人在求饒的時候,被人看見正偷偷解開腰間的波拉斯,以便等追捕者走近時,給予狠命一撃;結果這名印第安人的咽喉被割斷了。

  末了,約一百一十名印第安男人、女人和小孩被圍趕在一塊。所有不像能提供有用消息的男人,一律射殺。樣貌生得比較好看的女孩則被挑選到一邊,準備稍後分配給軍士們,至於老婦人和長相難看的女子則統統殺掉。孩子們則被拿去販賣,充作奴隸。

  在僥倖存活的俘虜中,包括三名特別漂亮的年輕男孩,全都相貌英俊、身高超過六呎。他們被排成一行,接受審訊。第一名男子拒絕透露其他族人的下落後,立即被槍殺。第二名也是一樣,而且第三名印第安人也毫不猶疑,「開火吧,」他叫道:「我是個男人,我不怕死。」早已熟悉這類血腥場面的禿鷹,兀自在上空盤桓。

  ◆野蠻的基督徒士兵

  達爾文簡直嚇壞了,但是他也沒有辦法插手,只能向日記吐露自己的想法:這些基督徒士兵比起他們所消滅的無助的異教徒,實在野蠻得太多了。然而,羅薩斯營中的每個人都深信他們的所作所為絕對正義、公平:「印第安人憎恨阿根廷人侵占了他們的狩獵地,因此而屠殺牧場的牛羊,所以他們是罪犯,必須加以消滅。要是換作達爾文自己給印第安人逮著,那時他可就會明白他們有多溫和了。」達爾文反駁道,但是至少不殺女人啊。他們的解釋為:「不能不殺她們。她們繁殖得太快了。」總而言之,印第人是寄生蟲,比老鼠還不如,事情就是這樣。

  在這趟突襲所虜獲的女人當中,有兩名非常漂亮的西班牙少女,她們是在孩提時被印第安人虜走的(這場戰爭已經進行了好長一段歲月),然後由印第安人扶養長大。她們早已忘了自己的母語,行為舉止完全被印第安人同化了。如今,她們必須重新適應文明生活,而這種所謂文明生活,或許就是意味著成為羅薩斯手下那批粗魯的酒鬼騎兵的侍妾和奴隸。

  而這,就是那位莊嚴、殷勤的羅薩斯將軍一手領導,對抗巴塔哥尼亞土著的殘酷戰爭。在達爾文看來,這場戰爭只可能有一個結果:倖存的印第安人撤退回更險峻的深山中,最後終於滅種;這是適者生存理論中很實際的一個例子。等到同樣命運臨到火地土著身上,他們又有什麼樣的機會呢?

  達爾文本人也曾經度過驚險的一天。那天,他和兩名高卓人從巴怡布蘭加騎馬外出,突然間,發現遠處有三匹座騎。「他們騎馬的方式不像基督徒,」一名高卓人觀察。於是,大夥決定要騎往附近一處可供他們藏身的沼澤地。達爾文上好槍膛後,大夥就連忙動身,當陌生客遠在視線之外時,他們便策馬飛奔過崎嶇路面,然而當陌生客出現在視線內時,又連忙改用步行速度(好假裝他們並不害怕)。他們終於來到一座山腳下,停了馬,命令狗兒趴下,然後由一名高卓人俯身爬過草叢,前往偵測。只見他躡手躡腳地仆俯爬上小丘頂,凝神察看敵人好一會兒,然後不禁爆笑出來:「是女人!」原來那是三個女人,羅薩斯下屬的妻子,她們正在獵鴕鳥蛋。

  小獵犬號於八月二十四日出現在巴怡布蘭加,於是達爾文便登船,花了一整天的時間講述他的冒險故事給費茲羅聽。費茲羅似乎是名很好的聽眾,而達爾文則口若懸河,停不下來;他並沒花多大功夫就說服了費茲羅,准許他繼續第二次更長的步行冒險行程──估計將穿越四百哩杳無人煙的荒野,而且這回他將在沒有哈里斯陪伴的情況下,獨自與高卓人同行。

  ◆野地生活四十天

  這段日子裡充滿了興奮刺激,由於多加了風險因素在內,使得自由自在的感覺更為高張。「在高卓人獨立的生活方式中,最有趣的是,不論任何時刻,你都能把馬兒一勒,說道:『我們就在這兒過夜。』」

  在騎馬赴布宜諾斯艾利斯途中,連高卓人都很驚訝達爾文的精力如此充沛。如果遇到一座高山,他總是要親自去爬,而且他可能是第一個登上標高三千五百呎文大拿山脈(Sierra de la Ventana)的歐洲人。當他爬到山頂後,他發覺這座山脈中央被一個峽谷切分為二。他越過峽谷,再爬一次,非常艱困地登上第二座山峯:「每隔二十碼,我的上大腿就會抽筋一次,於是我恐怕再沒辦法下馬走路了。」然而,當同行一名高卓人的馬兒跛了腳之後,達爾文卻把座騎讓給他,自己用步行的。他稍後解釋:那是因為高卓人不耐步行。

  這段期間,他抽雪茄,喝馬黛茶(mate),而且三餐純吃肉,只破了一次例──那次碰巧發現一只鴕鳥巢,裡面共有二十七枚蛋,每只鴕鳥蛋的重量約為雞蛋的十一倍。還有一次,他整整二十個小時沒水喝。

  坐在夜晚營火邊,達爾文會取出彌爾頓的《失樂園》(Paradise Lost)抄本來小讀一番,這本書他總是隨身帶著的。同時他也會摘記下每日探險點滴,探險日記一點都不沉悶:

  「山裡的夜晚非常冷,先是被露水浸濕,然後被凍得發僵……看到美麗的金鶯……為數可觀的狐狸。發現一隻小蟾蜍,顏色極為獨特(黑色與朱紅色),想要讓牠快活一下,把牠帶到一池水中;誰知這個小東西竟然不會游泳,而且我猜要是沒幫牠忙,牠一定會淹死……在沼澤深處,有許多長著黑色斑塊的蛇,有兩條黃色帶紋和紅色尾巴……眾多黑頸天鵝和美麗的水鴨、鶴等,使得湖泊生氣蓬勃……昨晚下了一場大冰雹,已經發現二十頭鹿死去,另外還有十五隻鴕鳥……冰雹就像蘋果一般的大小……睡在半瘋狂的人的屋子裡……印第安人到鹽湖去取鹽──吃起鹽來,好像在吃糖果似的……從二十歲就被當成奴隸的女人,從未快樂過……操舟老翁的太太年紀不超過十一歲……鴕鳥在中午下蛋……鶴會搬運一束束的燈心草……。」

  於是,就這樣日復一日,而達爾文似乎從不厭倦,從未放鬆對新奇事物的好奇和敏感。最後,經過四十天的野地生活,他終於騎馬經過榲桲(quince)和桃樹果園,進入布宜諾斯艾利斯。帶著滿臉于思,寬邊帽,破舊的衣服以及被陽光灼曬過的臉,這時候的達爾文看起來一定很像個牛仔,或是剛剛熬過一段艱苦路程剛進城的淘金客。他變得堅靭了,差不多和高卓人一樣堅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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